<h1>第四十二章 亦铭</h1>
二十五年前。
陆玫香已经三十岁了,在凌州当地的一家福利院当副院长。她某日清晨看见院门口放着一个纸箱。经验告诉她,这应该又放着哪家被遗弃的孩子,于是慌忙上去查探。
果不其然,箱子里放着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这是一个男性婴孩,他躺在箱子里,不闹也不哭,箱子里还放着几件衣物和婴儿用品。
清晨的气温很低,但娃娃的脸还温热,看样子是才放在这儿不久。陆玫香跑了出去,想看看还能否找到丢孩子的人,但大道上空空荡荡,徒留清晨的薄雾,她一无所获。
陆玫香看着箱子里的孩子,无奈地叹气。箱子里没有留下任何关于孩子信息的纸条,也不知道他的姓名和出生年月,从经验上判断,他可能才不过堪堪足月。
那个时候,重男轻女的观念还有些严重,她遇到被遗弃的婴孩太多了,大多数都是女婴,而一个家庭丢弃男婴只有可能是这个孩子有先天性疾病。
但出乎陆玫香的意料,检查结果显示,这个男孩像大多数新生婴儿一样,身体很健康,什么问题都没有。但她又很欣慰,这样条件的孩子,必然很早就会被领养出去。
于是,陆玫香尽力地好生抚养他长大,还给他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陆亦铭。
果不其然,陆亦铭刚满六岁,终于被一户小康之家看上。
男方贺明顺是个生意人,他的妻子邓惠清多年来也跟着他东奔西跑,生活不甚安稳。好不容易二人经济有了起色,在凌州稳定了下来,他们便想要个孩子。
但三四年来,他们试了各种办法,邓惠清就是怀不上。眼看着二人年纪渐长,贺明顺和妻子商量之下,就在凌州当地的福利院递交了领养申请。
陆亦铭八岁那年,贺明顺在外面偷偷包养了个情妇,邓惠清知道了,闹得不可开交,扬言孩子归她管,但是他们俩得把对半财产割分。
贺明顺不愿支付高额的赔偿金和长期生活费,迟迟不肯离婚。小三胡静好知道原配邓惠清性格软弱,她仗着贺明顺的偏爱,越发有恃无恐,气焰嚣张,三番两次对邓惠清挑衅。
有一次,胡静好直接闹到了邓惠清住处,她拿着医院拍的B超图,喜滋滋地告诉邓惠清:“我已经怀了明顺的孩子了,只等你们离婚,我们一家三口就能在一起了。”
那张B超照片犹如击溃邓惠清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发疯般大喊道:“不可能!你根本不可能怀上!我也不可能成全你们!”
但胡静好却摆出一副胜利者的笑容,让她别再挣扎,愿赌服输。
邓惠清想要撕破她可恶的嘴脸,她愤恨命运如此不公,明明她一生与人为善,处处忍让低头,只想守住这个家。但胡静好的出现,彻底毁了自己多年来的坚守,还妄想让自己成全他们。
她恍惚间,仿佛又回到从前。
那时贺明顺一无所有,只有她愿意陪在他身边。她背井离乡,跟着他在外打拼,再苦再累她都毫无怨言。记得那时他们去办婚姻登记,两人牵着手从领证大厅出来,贺明顺情真意切地对她说,永远只爱她一人。
她相信贺明顺迟早有一天会出人头地的,只要她愿意等。但她等来了什么呢?
邓惠清心里积压的怨怼和委屈太深,泪流满面地大叫出声。她转头看见餐桌上的水果刀,顺手拿起刀,挥向了胡静好……
后来邓惠清入了牢,胡静好一尸两命。可笑的是,贺明顺最后才得知,胡静好肚子里的孩子竟不是贺明顺的,真正无法生育的人是他自己。他善良的妻子为了维护他身为男人的自尊,一直都不与他说,甚至骗他不孕不育的人是她自己。
而他呢,他竟为了一个不知名的野种,害死了自己的发妻。
贺明顺去探监,他想告诉邓惠清,他知道错了,但邓惠清自始至终都不愿见他一面。终有一次,她托狱警递了一张纸条,上面仅写了短短六个字:“此生不复相见。”
慢慢地,邻里都说贺明顺有些疯魔了。
有一天中午,贺明顺的邻居回家时,他发现贺家的门大敞开着,他喊了几声却无人应答。
他走进房间,看见了坐在客厅沙发上的贺明顺。贺明顺面无血色,早已停止了呼吸。他吓得赶紧报了警。
那天的陆亦铭还在学校读书。放学的时候,学校的小朋友都陆陆续续地走完了,他在校门口背着双肩包等了好久好久。眼看天色愈黑,他想要自己走回去,却看见了急忙赶来的陆玫香。
福利院又把陆亦铭接了回去,他重新回到了等待被挑选的生活。
许多来领养小孩儿的家长,对长相漂亮,乖巧可爱的小陆亦铭十分喜爱,但福利院本着不欺骗、不隐藏的宗旨,都会告知他们陆亦铭在第一个领养家庭的大致经历。
家长们一旦得知了这些事儿,就算是大人们犯的错,和小陆亦铭没有丝毫关系,但家长们都会不约而同地认定,这个孩子以后的成长必定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