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地咬了一口,只觉酸涩无比,然而我还是一口一口把它吃完了。杨桃这种东西,大概就和爱情一样,与心爱的人同食,再酸涩也甘如蜜澧,而第三者独食,除了酸涩更无其他。
后来的故事,他们回了台北。我像初见那样躲在台柱下阴暗的角落里看着她,看着她同每一个人打招呼,看着她拖着小小的皮箱,看着她隐晦的在人群中张望,似在寻找什么。我一厢情愿地认为她可能在等我,但我没有现身,一来我怕自己会忍不住哭出来,二来留点遗憾大概她会记得我久一点吧。她仍穿着那件蓝色深V的连衣裙,精巧细致的高跟凉鞋。她的皮肤在阳光下散发着柔和的光晕。最后,她回头看了一眼,拉着箱子同丁建国一起走了。
我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再见,也不敢想象再见的时候又会是怎样的光景。我只是久久地站在台柱下,待他们的背影消失在路的尽头才收回目光。小黄蹭着我的裤腿,跑了出去,一颠一颠的。笨重的大肚子,永不可能在愈合的瘸腿,它就要以这副惨样儿做母亲了。我眼里涌满了酸涩,流浪狗永远是流浪狗,就算暂时找到一个好心的主人收留,管它三餐温饱又能如何,有朝一日它的主人再也供养不起它的狗仔也只好再次被抛弃,到时候它的狗仔会不会怪它,不经过它的同意就擅自把它带到这世上,成为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我蹲下[身摸着它的大肚子,问它:“小黄,这仔儿咱不要了好吗?”然而它毕竟听不懂,只是舔了舔嘴巴,喉间含糊地应了一声。
我的眼泪就落了下来。
☆、第 20 章
我终归没有残忍到真的要去伤害一条生命,失去爱人和失去骨肉的痛,该都是同样的透彻心扉。那时候镇上还没有兽医院,我只好问王玉桂能否凭借肚子的大小来推测它的预产期。王玉桂只说乡下的土狗,自有它的生产之道,叫我不要过分担心。又以东家的身份,邀请我参加了丁建国的婚礼。我抱着就算来不及相爱,就算不能亲手给她幸福,也要亲眼看着她幸福这样的想法,也大概还因为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婚礼的消息对我来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撕心裂肺。我甚至因为即将到来的重逢而莫名的兴奋着。只因她曾经很喜欢那个香囊,我又去跟镇上的阿麽学习刺绣,然后数着手指头一天一天地算着重逢倒计时。
戏班越来越忙,在歌仔戏逐渐没落的年代里,带着一股蒸蒸日上的劲头。丁永昌常年不见人,只是偶尔从风言风语中听说戏班即将常驻台北。这传言就像在一潭死水中注入了一股清泉,整个戏班的面貌都焕然一新。歌仔戏这种古老又草根的戏剧要进军大都市了,多么振奋人心的消息。最后的日子,人们几乎都是狂欢着度过。心里有了重逢的期盼,我也受到了这种热闹的影响。我开始热心地在厨房里帮忙,刷锅洗碗,打扫屋顶,整理餐具,天气好的时候把戏服都洗了一遍,劈柴,连烧热水的活都包了。徐红冷嘲热讽地说我终于改邪归正了,懂得感恩了,我都是一笑了之。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台北没传来常驻的好消息,反而是丁建国生意上的事情耽搁了,但没有人知道具体发生什么事了,婚礼延期举行。延到什么时候,也没有人知道。
曾经近在眼前的重逢如今变成了遥遥无期的等待,我终于熬不住了。那时候我的绣工已近完结了,那双戏水鸳鸯就只差一片荷叶就完满了,我看着它无端生出一种再也用武之地的愤慨。我流了多少血,扎破多少手指才有了个轮廓,我就要眼睁睁看着它压入箱底了。谁知道再见光明又是几何呢?
后来我的训练开始频频的出错。长枪落下来擦伤手臂,刀把抓不住险伤他人,徐红的冷言冷语我充耳不闻,后来我只能练习徒手对打。饶是这样,我还是常常失手,没有人愿意跟我对打,徐红便命令我再从最基本的压腿劈叉开始练习。纵是如此,我还是把自己弄伤了。最后徐红向王玉桂抱怨不想再带我的时候,我几乎已经遍体鳞伤了。
王玉桂这样问我:“阿凤,这段时间你总是魂不守舍的,你到底怎么了,能告诉阿姨吗?”我们已经好久没有这样讲话了,让我恍惚回到了十六岁那年,她偷偷把一件生理裤和大号胸罩塞给我的时光。那时候,她的声音也像现在这么柔软,只是中间因为毓敏秀的到来,因为丁建国即将的大婚,还因为戏班即将常驻台北,这些人这些事都远远地隔开了我们。我觉得好痛,那些不小心伤到的伤口似乎同一时间痛了起来。
我咬着下唇。
她耐心地应道:“嗯。”尽管我什么都还没说。
“我痛。”我说。
她很惊愕,“是不是伤口疼?”
她紧张地给我查看,但我摇着头。我不知道我哪里痛,但我又好痛。我不知道如何告诉她我有一个不洁的母亲,我的父亲把我们抛弃了。我爱上了一个人,她叫毓敏秀。我想念她。我病了,那种病的名字叫同性恋。我背负着它走得太久,我累了。这所有的一切都压得我步履维艰。我不过也才十七岁。
王玉桂握着我的手,安慰道:“傻孩子,过去只是一种人生经历,而不是一种负担。不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