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
像她所在的首陀罗家庭,家里的男人宁可让盘碟招蛆,也不会干这种事。
而好心救了她的大人是婆罗门,怎么能做这种只有女人和仆人才做的事呢?
阿伊莎深感自己做了错事,冒犯了婆罗门大人,于是她紧忙上前想接过碗。
女孩的态度坚决,怕伤到她的自尊心,路鹿就没坚持,教给她怎么用水龙头洗碗,比他自己洗还麻烦。
在阿伊莎洗碗的过程中,路鹿为了纠正她的观念,一直在强调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的道理。
为了让阿伊莎深刻地了解到两个世界的不同,路鹿就不断用‘现在不会做饭的男人会被女孩子嫌弃’,‘他之所以现在还单身就是因为不会做饭’等观点给女孩洗脑。
但可能是他举得例子太过极端,阿伊莎根本没有相信他的鬼扯,反而把这当成了他的玩笑。
其实,他说的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真的啊……
刷完碗后,路鹿等阿伊莎消了消食,就把她带到了浴室,教她怎样用淋浴。
好说歹说,他才教会了她怎样调水温。
把洗浴用品都给女孩准备好后,他关上了浴室的门,在外面闲等。
其中他数次担心阿伊莎会不会洗着洗着晕倒,或者会烫到自己,好在,阿伊莎是个不笨的女孩,她顺顺当当的洗完澡,就被路鹿赶到床上休息了。
只有一张床,如果阿伊莎再小几岁,说不定两个人还能将就挤一张床。
但是印度8岁的女孩就能做新娘,路鹿保不准阿伊莎怎么想,就不敢这样做。
而且普通的女孩11岁也知道事了,有条件最好男女隔开,所以路鹿就另找了一床被褥铺在地上搭了个地铺,将就了一个晚上,直到清晨才被闹钟声唤起。
然后,他一睁眼就对上了阿伊莎愧疚的眼神。
“对不起,大人,对不起,阿伊莎给您添麻烦了。”
感谢神奇的便利店,即使到了白天,仍让他能听懂印度语,否则和这个异国女孩的交谈都成了问题。
很明显,这个女孩是因为‘她睡在床上,路鹿却睡在地上’这件事愧疚。
但路鹿这时候却没心思体谅阿伊莎的心情,而是对她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小声地对她道:“这里不是你的世界,也不是印度,更没有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这样的种姓,总之,就是和你以前认识的世界不一样,这点你明白吗?”
“我,我明白。”路鹿的态度让阿伊莎有些不安,她怯生生地看着路鹿,不知道他要说什么。
“所以,我们这里拐卖幼女是要判死刑的!像你这样好像受了什么残忍虐待的更是罪加一等!你一看就不是我的亲戚,更不是我的女儿,所以,请你尽量不要在房间里弄出声音,一旦被发现,我就要玩完了,你知道吗?”
阿伊莎有些目瞪口呆。
路鹿不等阿伊莎反应过来,接着道:“而且你的外貌一看就是印度人,又不会说中文,要是被当成偷渡的,被遣送回国就麻烦了。你又不能离开便利店,一旦出门就会被送回原来的地方。以你原先要被送到寺庙的样子,一旦回去,就又会回到原先的轨道上。”
作者有话要说: 里的raj说过:在印度 我们从不犯让穷人有理想的错误
其实印度的上层人士都很'精明',底层民众最好认为自己是卑贱之人,认了命,不去努力改变命运,这样他们才能永永远远地是上等人,让底层的泥腿子争先恐后的当自己的仆人,狗,一辈子不能翻身。
第八十六章
“我不想回去。”想到回去就会被父母送去当庙妓, 阿伊莎一个劲地点头:“我不会弄出声音的。”
得到阿伊莎的保证,路鹿才放心出门。
因为阿伊莎的缘故,这天他起得很早。
在出门买饭前,他先泡了杯麦片让阿伊莎先喝, 然后他去经常光顾的那家包子店买了一些小笼包,带回来给阿伊莎吃。
“吃吧, 这是鸡肉馅的包子, 不是牛肉和猪肉。”路鹿道。
印度人认为牛是神圣的动物,所以不吃牛肉, 这点他是知道的。
而阿伊莎告诉他,她是首陀罗种姓。
虽然这个种姓是所有种姓中最低的,但在首陀罗之下, 还有一个被所有种姓唾弃的等级存在——贱民。
贱民是不可接触之人,是和粪便一样招人讨厌的存在。
即使首陀罗这种‘卑贱’的人碰见贱民, 也要用井水洗刷自己,免得被他们玷污。
而猪这种与粪便为伍的肮脏东西,据说只有贱民会吃。
阿伊莎是首陀罗,为了洁净, 她可能也讨厌猪肉,所以保险起见,路鹿干脆只买了最安全的鸡肉, 免得女孩心里不舒服。
经路鹿指导,用肥皂洗干净手后,阿伊莎拿起小笼包, 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夹了肉的包子,这对女孩来说是个不小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