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吃的麦芽糖还甜,还简直把全世界的糖都加里面了,否则不可能这么甜。
然而让他奇怪的是,八宝粥虽然甜的令他止不住嘴,却并不像麦芽糖一样甜的让人齁嗓子,而是甜的恰到好处,吃再多也不会腻。
如果让他敞开了喝,他觉得他能够喝整整一锅。
可惜他牙口不好,否则他连罐头都想给啃了。
和菠萝包一样,八宝粥也在瞬息间喝完了。长期忍受饥饿的宋程吃什么都很快,遇到好吃的东西就吃的更快了,不过五分钟,一罐银鹭八宝粥和菠萝包就被他啃完,让他的胃不再那么难受了。
作为一个半大小子,这两样东西只让他吃了六成饱,然而平时他连三成饱都够不上,能有六成饱已经是过年才会有的事。
第一次吃了夜宵,宋程看了看剩下的两罐八宝粥和菠萝包,决定明天也把它们拿给父母尝尝。不过等他们吃完后他要把罐子和塑料纸收起来,送回那个神奇的便利店,这种印着栩栩如生图画的罐头实在是太奇异了,怀璧之罪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感到肚子不饿了,宋程珍重地点起了蜡烛,想要趁着肚子不疼再读一会儿书,距离科举已经很近了,他要抓住一丝一毫的时间,来增大他考中秀才的几率。
第一次在家里挑灯夜战,宋程的心情很好,比起以前盲目的想要做大官享福,现在他有了新的理想。
他羡慕店主所生活的那个完美的国度,他想把自己的国家也建设成那样。
自古以来,读书人觉得大同世界是孔孟的臆想,但是现在他知道了,这样的大同社会是真的可以实现的。
哪怕做小吏也好,做秀才也好,只要他们一代一代的不断努力,这样的世界,总有一天会到来的吧。
第十三章
“好困。”
路鹿无精打采地趴在收银台上帮安闲看店。
这天,他和往常一样画了一上午画,不过他最近接了几个单,所以比较忙碌,不能像平常那样悠哉悠哉的画了。
每天忙于绘制插画不能随心所欲的画想画的东西,确实有些苦逼,但是为了吃饭,忙碌起来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路鹿还记得他要还便利店的亏空,至少不能让它在这两年间倒闭。
大姨把原本不用管就能赚钱的便利店交给他(安闲这个熟练工包揽了一切杂物),他要是连这都能经营倒闭了,绝对会被亲戚们笑一辈子的。
因此他最近接的单多了,人也比以前勤快了不少。
不过,喜欢在晚上熬夜做工的习惯让他经常昏昏欲睡,一到白天就提不起劲来。
在画画的时候还好,他至少还有个集中注意的东西,但是一旦没有了目标,他就更懒散了。
就像现在这样整个上半身都瘫在桌子上,像一只没有梦想的咸鱼一样。
路鹿想这样趴到天荒地老,然而他才趴了一会儿,便利店的门就被推开了。为了给客人留一个好印象,他心不甘情不愿地从桌子上爬起来,挺直了腰杆。
“蜡烛,蜡烛……”
随着蓝裙女人走近,路鹿听到了一声近乎于猫叫的呢喃,他抬起眼皮望了女人一眼,结果发现女人的嘴并没有张开。
“是腹语吗?”路鹿脑中闪过了这个念头,但他很快就把这个念头抛到了脑后。
他把视线转向了女子塞在衣袋里的娃娃身上。
蓝裙女人画着浓妆,脸色惨白。她的口袋里塞着一个娃娃,娃娃的头和漂亮的白色衣领露出来,让人一目了然。
“是娃娃在说话。”
虽然娃娃只是恬静地笑着,并没有张开嘴,但是路鹿立刻就判定了是娃娃在说话。
老实说,在人生的某个阶段,他几乎天天遇到这种事,直到转到一个比较干净的高中,他才找到了久违的清静。
老长时间不碰见这种东西,现在突然出现,还真让他有点不习惯呢。
但是这种灵异的东西,他希望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出现在他的眼前。
无论外表多么无害,只要被这些东西缠上,这个人就可以跟死亡接吻了。
“干脆溜了好了,溜了溜了。”
深深地知道这些东西的危险性,‘赶紧跑路’四个大字在路鹿的脑中刷频,可惜他怕遛了的举动会让‘那个东西’生气,只好按捺住跑路的念头,老老实实地站在原地。
“不要做多余的事,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好了。”
路鹿目不斜视,慢悠悠的数便利店地板上的砖,可是他不想管,那两‘人’的声音却总往他的耳朵里钻。
叫的太大声了。
“蜡烛!蜡烛!!!”
穿着蓝裙的何蓝站在货架前挑蜡烛,可能是她的动作太慢了,娃娃叫的一声比一声凄厉,最后声音大的像店里播放的音乐一样,尖利的刺耳。
“蜡烛,拿那个白色的蜡烛!”
何蓝感到娃娃在衣兜里的爪子挠了自己一下,这让她吓的一哆嗦,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