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子多了几号,不免纪律上控制不住。宿舍长吃着粉饺,好声好气地提醒篮球队的队员们小声商量大事,然后又默默继续吃自己的夜宵。
闫稑的螺蛳粉吃到一半,意识到自己不该在大晚上吃这么刺激的食物,刚要把饭盒端进洗手间里去倒掉,就被一个队员拦了下来。
看到对方的动作,闫稑心领神会,在他旁边蹲下来把剩下的半碗粉摊进他已经只剩下红汤的碗里。
“诶?闫稑,你会打球的吧?长那么高。”
正在仔细不让汤水弹到桌面上,闫稑想了想,平静地回答说,“会的。”
“诶??!”
“安静啊,同学们!”
林冲拉过屁股底下的椅子,凑到闫稑旁边压低了声音问,“你打哪个位置的?”
“不固定啊。”他把饭盒放下,“太耗体力了,所以不怎么打。”
他的回答很符合他一向以节能为主的做派,同学们也见怪不怪了。但闫稑的身高的确是很适合上场打球,一听到他的确会打,大家都又有了希望,“你明天跟我们去练球吧?我们再叫几个人,看看到底谁能补上正式上场的位置。”
林冲看闫稑好像在犹豫的样子,立即又说,“这碗螺蛳粉算我请你的!”
他眉宇难以察觉地挑了一下,半晌才微笑说,“好吧。”
闫稑这个人。
林冲跟他是同桌兼上下铺,尽管是高二伊始才转学到本校,相处的时间还不到一年,但林冲早已见识到了其可怖之处。
要是别人请他用一句话来描述这个人的话,林冲恐怕只能勉强给出两个确凿却有力的音节作为回答——“呵呵。”
不是说不清楚,而是很难说清楚。
闫稑看起来文质彬彬,做事总是有张有弛,但却不喜欢主动跟人结识。
不乏泛泛之交,但也只是泛泛之交而已,林冲当然不敢说自己了解这个神色总是平淡如水的朋友,可是有一点却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基本上任何事情,只要他说他会,那就应该不只是“会”这么简单了。
该说是闫稑谦逊,不愿意显山露水呢?还是他级别已经高到不屑于显山露水了?
他说他会电路,然后就把宿舍的供电时间改成了二十四小时的,他说他会打游戏,凡有他打辅助,组队就没输过。所以,他说他会打篮球的时候,林冲心中燃起的希望简直是以排山倒海之势熄灭了前任小前锋叛离的愤怒之火。
事实证明,闫稑这回说的“会”依旧不只是“会”而已。
在连续三场以大比分战胜对手,提前获得小组出线资格以后,林冲乐得晚上睡觉都笑出声来,让睡在上铺的闫稑总感觉到整张床在颤,第二天黑着张脸默不吭声。
但林冲却在中午吃饭之后,挂上他招牌的阳光般灿烂笑容,勾过同桌的脖子,说身为队长的他,要请闫稑和其他队员去食堂二楼吃顿好的,以备战周五的比赛。
一开始人不多,但后来路上又遇上了好几个熟人,结果到了食堂二楼的时候已经成了浩浩荡荡十几人的队伍,需要拼了桌子才能点菜吃。
等上菜的时间,大伙儿都掏出手机来玩,时不时才闲聊几句,讨论的都是一些八卦和新闻。负责去买奶茶的两个男生兴冲冲地跑回来说了一则发生在十几分钟前的新闻,惹得大伙儿都格外惊奇——
说是回来路上看到有两个女生在喷泉旁边接吻了。
“这年头真是什么都有。”立即有人这么评论着,脸上不乏厌恶的表情,压低了声音议论道,“我认识一人,就他刚入学的时候学生会负责带着去宿舍安置。结果他还有事没事发短信说些无聊的事情诶,什么喜欢去哪里玩啊,中午吃饭了没有啊,末尾还加个颜文字。我真是……”说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因为大家都很熟悉,所以听他这么一说,大概都有了怀疑的目标,有人盯着他,嘴角扯出一个僵硬的笑,“莫不是我也认识的那个吧?”
“呵呵呵……”一段意味深远的干笑。
两人被追问了一番是谁,最后在凑近耳朵的碎语中交换了答案,有人见过真人,有人闻所未闻。林冲打着哈哈开玩笑,“其实卖萌这种的话,对方是个长得可爱的小正太也不无不可啊!当玩的呗!”
“问题是那人可不是什么正太啊!”当事人扶额,“那脸的皮肤,都快赶上月球表面了好不好?”
林冲一想象,连奶茶都喝不下去了,干笑着说,“诶,其实说是不反对同性恋,一旦真的就在旁边还是蛮恐怖的吧?我可看到网上说,有人跟一兄弟出去喝得烂醉,醒过来的时候菊花痛得跟要裂开似的,都不知道是不是被爆过了!”
闻言众人都倒吸一口冷气,有回应道,“要是这种人出现在自己宿舍里,真是不得了啊。”
“得了吧?女生走夜路都不怕被推到,你一男的害怕被爆啊?”
“那倒不是……主要现在腐女太多,一派全世界都在搞基的风气,怕是自己被同化,靠!一想到被同化,菊花都不由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