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录取条件,但她的英语语言能力却有些差强人意。为了能尽快融入到美国大学的文化及学术氛围中,她选择了收费很高的哥伦比亚大学和第三方语言学校合作的语言培训项目,来进一步加强自己的外语语言能力。
至于在语言培训机构出现的沈小小,则是以哥伦比亚大学在校生的身份,担任了英语和西班牙语的一名语言补习老师。能够担任补习老师说明她的语言能力非常强,但另一点是不容忽视的,即她是以长年热衷于义工活动的名义得到了这份没有报酬的社会工作。
英语“volunteer”(义工或志愿者)一词源于拉丁文中的“voluntas”,即意愿,人的意愿或自由意愿。在中,对volunteer一词的第一条解释是:“志愿为一种服务和事业效力的人”;第二条解释是:“志愿和无偿提供服务的人。”
今天的义工精神已经深深根植于美国人的价值观念当中,美国人以当义工为荣为乐,乐于无偿奉献已变成为一种美国社会特有的文化内容。不分年龄、性别、种族、贫富、工作与否,只要有时间就会无偿的去帮助有需要的人、社区或机构。
这或许是,美国独特的历史和文化使得义工活动在西方国家中显得独树一帜。这也让整个社会逐渐有了一种不成文的鼓励:志愿服务时间长、表现突出的人,在升学及就业等方面,会更被看重或被优先考虑。在这种良好的社会风气影响下,使得人们乐善好施成风并得以延续至今。
在美国,人们从事义工活动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向有需要的人群奉献爱心,另一种是为了保护环境而无偿劳动。在这两种类型的义工活动中,沈小小更倾向于第一种。
她觉得这么做会让自己在美国的生活更快乐,更充实。在读书、玩音乐、玩冒险户外游戏的其他闲暇时间里,义工活动就成了她的另一项乐趣。不管怎么样,她可以让自己感到时时能融入社会,时时能与人交流。
这其中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她从小就离乡背井、远离亲人及家庭,去一个陌生的国度生活。她能体谅到父母的苦心,也明白这种生活背后的辛酸及痛苦。因此,为了避免时刻想念国内的亲人和家庭,她只能把每天的时间安排得满满当当的,随时让自己处于忙碌的状态中。
正因为从7年级到12年级的这几年义工经历,才使得她顺利通过哥伦比亚大学的面试申请。这似乎应验了国内的那句古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虽然起初做义工的动机不纯,但在这个期间她却得到了一个想要进入美国名牌大学的重要信息:不做义工,就得不到社会尊重;不做义工,就别想申请好大学,更难以进入名校。
习惯成自然。即使在进入紧张忙碌且最需要她勤奋学习的大学后,她仍然会每隔两到三天就去做1、2个小时的义工活动。就这样,她很轻松地得到了一份语言补习老师的无偿工作。
做为补习生的罗思妤,并不知道沈小小成为一名补习老师的真正原因。她只知道,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华人女孩子好像给人一种不敢接近的感觉。没错,这种感觉来自于小小身上的纹身。
☆、第84章 辣椒与蜜桃
来自台湾屏东县的罗思妤,是一个追求、喜好流行事物的现代女孩儿。自从纹身在台湾已形成一种大众流行的趋势时,她就迫不及待地在右脚脚踝外侧、左侧肋下各纹了一个小巧可爱的女生专用纹身图案。
纹在脚踝外侧的那只可爱的蓝色海豚、纹在左侧肋下长在植物枝条上的黑色图腾玫瑰花,就是罗思妤对喜欢的纹身所持有的态度。她认为喜欢归喜欢,只要适度就无伤大雅。
但在语言补习中心内遇见沈小小时,她对纹身的态度好像就不再那么坚定了。离下午的第一节补习课开始还有10分钟时,罗思妤坐在倒数第三排的一个位置上温习着课本。
这时,一股淡淡的、闻起来有些像兰蔲的独特花果香香水气息钻进了她的鼻孔里。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华人女孩儿坐在了自己右侧的空座位上。
看样子,她是以赶飞机的速度飞奔而来的。只见她上身穿着一件紧身黑色背心、一件少女格子衬衣拦腰系在腰间,下身则是一条破旧的牛仔裤搭配着一双女子运动文化鞋。
罗思妤本着两人同为华夏子孙的想法,热情并笑吟吟的用着台湾味儿的普通话说了句:“嗨,你好。”
飞奔而来的华人女孩儿就是沈小小,她见还有几分钟才开始上课,便一屁股坐在了罗思妤的旁边。转过身同样抱以微笑,用纯正的普通话回答:“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听口音,你好像来自大陆耶。”
“是啊,我来自上海。你是…台湾人?”
“对啊,对啊。哇,你的国语讲得很好喔。”
“谢谢。叫我卡米拉吧,很高兴遇见你。”
“我叫罗思妤,英文名叫艾莉森·罗,以后你叫我艾莉森就行了。卡米拉,我也高兴与你相遇。”
随后,罗思妤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对方纹在胸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