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和孙逸维持现状的可能都没有了。
想通了这一切的林夕,心中阴霾尽去。孙逸能陪在她身边的日子本就不多,自己何必庸人自扰。孙逸和她在一起的时本就不多,自己只需好好享受跟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就好。至于孙逸跟别人在一起时是什么样,那与她并无关系。
4月底,是让主持队队员又爱又恨的一段日子。因为每一个人,都被要求参加学校一年一度的“金话筒”主持人大赛。虽说是全校性的比赛,但最后的决赛选手彼此都是熟识。说白了,就是给主持队的新生们练练手。
刚开始,林夕其实不太想参加这个比赛。因为只要再次站在赛场上,就会想起上次和孙逸在一起时的样子。
林夕平常可以说服自己不去想,不去伤心。但每当她站在排练厅,或是拿起话筒的时候,记忆就会如同洪水猛兽,将她完全吞噬。那些跟孙逸一起做过的事,那些有孙逸出现过的地方,都是她心中的禁区,不去触碰,心才不会痛。
然而,当别人问起林夕为什么不想参加的时候,她又给不出一个合理的答案,无奈之下,只能是赶鸭子上架,跟大家一起报了个名。
林夕开始忙比赛之后,每天都疯狂地查资料看视频,她试着用忙碌填满自己的生活,让自己无暇多想。只有这样,她才能把孙逸,从自己的脑子里赶出去。
准备期间,有人来找林夕凑组合,林夕拒绝了。但凡想到和另一个男生站在所有人的目光里你一言我一语,她心里就不太舒服。若是身旁一定要有一位男生,林夕希望是,也只想是,孙逸。
初赛复赛决赛,都需要准备个性主持。林夕最开始的打算,是做一档音乐节目。那年春晚,火了一首歌,。林夕第一次听的时候,就流泪了。后来将它放到自己的歌单里,好长一阵子,每每听到这首歌,心里都有一种涩涩的感觉。林夕想从这首歌,引到亲情的话题上,她给自己的个性主持起名为。
主持队是一个特能闹的集体,林夕虽然也是一个蛮能闹的人,但和队里的其他人比起来,已经是相对文静的了。所以,她想做一个安静走心的节目。并且她认为,自己选择的主题那么老套,形式又那么平淡,应该不会和别人撞车。林夕对于比赛,没什么雄心壮志,她只想平静地将这段难熬的时光度过,然后再躲会自己的角落里疗伤。
初赛的日子很快就到了,比赛地点是艺韵礼堂的大门口。
林夕一直都搞不懂,好好一个比赛,干嘛非办在露天的坝子里,明明挪两步就可以在室内的场地举办,却硬是把大家晾在大冷天里吹凉风。主办方就拖了一个便携式的小音响放在那儿,面前摆了一排桌子,当作评委席,后面又摆了一大堆椅子,作为候场席,当真是简陋得不堪入目啊。
林夕到的时候,正好有人拿着话筒在说话。那音响效果也是“好”得没谁了,没说一句话,一秒钟之后,耳边才会传来话筒里的声音,当真是难受到不行。
候场席的人,寥寥无几,天气太凉了,大家都不愿在外面坐着。只是可怜了那些评委,冻得瑟瑟发抖不说,还要忍受糟心的音响。
林夕也是踩点到的,初赛并不紧张,台下坐的评委都是平常给他们带训的学长学姐,这胳膊肘是铁定要往内拐的,她十分自信自己能够很顺利的过关。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事实也确实如此,没几天,林夕就接到了复赛通知。复赛和初赛时间接得特别紧,林夕本就觉得自己这篇稿子还不错,再加上就算想换稿,时间上也不允许。于是,她就继续使用了自己初赛时的那篇。
听说复赛是在一个会议室里进行,可以使用多媒体,于是她又给自己的主持配了张图。一切从简,她很快就准备好了。复赛的时候,林夕还是选择了跟着自己征战四方的那条格子裙,一切幸与不幸,都是从它开始的。
复赛那天,林夕去得挺早,推门进去,就看见了一个橘色的身影,还是如从前那般挺拔清瘦,与林夕记忆中的样子并无二致。
“Hi,闺女。”声音也还是这般悦耳动听。
是孙逸,是那个让林夕日思夜想,想见,却又怕见的,孙逸。林夕脑子“嗡”的一声,就乱了。
这是林夕知道孙逸有女朋友之后第一次见到他,而且,是在这么突然的情况下,原本预想过千千万万种见到他的场景,临到头却还是那么的手足无措。
孙逸,并不知道林夕对他的事情了如指掌,还是一如往常那般待他。
而林夕对孙逸的感情,虽不曾有半分改变,但面前这个人终究是变了,变得她不可以再刻意亲近,不可以再肆意追逐。但是表面上,林夕还是要装作一切如常的样子。这样的伪装林夕已经很擅长了,只不过,从前是藏起雀跃,而今是藏住悲凉。“爸比,好久不见。”
林夕换了一张和煦的笑脸,朝孙逸挥手,心里还有后半句话没有说出来:甚是想念。
有时,林夕痛恨自己的卑微,但还是抵不住思念。房间里没几个人,彼此都很熟悉,虽说孙逸还和从前一样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