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替着在那个狭窄的缝隙周围打圈,她很小心,想要凑近,却又担心太近而失了礼数。孙逸的手,骨节分明,跟他的身材一样,很长很细。
往鼻子里钻的,渐渐由甜腻的奶油气味,变成了纸巾散发出的淡淡的古龙香。林夕感觉到,自己的脸在一丝一丝的发烫,自己的心跳在一点一点的变快,心底好似有什么陌生的东西被唤起:
那么多人里,为什么偏偏是你,看到了被忽略的我;那么多人里,为什么偏偏是你,蹲下来解救不知所措的我;那么多人里,为什么偏偏是你,一次一次的让我遇见,让我倾心。林夕,这个敏感的女孩儿,这辈子第一次,心动了。那天晚上,她知道了,他叫孙逸。那天晚上,她相信了,一见钟情。
孙逸是经管学院的,比林夕高两级,也是主持队的大家长。校主持队是采取每年一届的方式,每年的大一新生都是由上一年的留队干部来带。而孙逸,就是林夕队长的队长。从那天起,孙逸就经常出现在主持队的训练里。
第一次来队里的时候,孙逸做了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大家好,我是孙逸,是主持队上一届的队长,从今天起,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会跟大家一起训练,如果发现大家有什么问题,我不会给大家留面子,会第一时间给大家指出来,希望大家多包涵。”
说这段话的时候,孙逸的脸上,没有半点林夕所熟悉的微笑,语气里透着一股逼人的气势。林夕被吓了一跳,她没想到,一个举手投足都那么温文尔雅的男生,一个会给予每个人温暖关注的男生,竟也可以看上去那么威严,甚至,有点恐怖。
林夕,有些害怕。好在那天训练孙逸时什么话也没说,林夕觉得他就是很辛苦地黑着一张脸,很有气势地站了一晚上,一直到后来,林夕和孙逸很熟了之后,才会在心里暗暗打趣,原来孙同学就是一只“纸老虎”。
那之后,一连好几次训练,孙逸都只是静静地站在旁边,时而看着大家,时而低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时而皱眉,时而浅笑。但林夕总是爱时不时地望他一眼,发现他并没有看向自己这边,就有一种做小动作成功后的喜悦,若是凑巧,他也看向自己,她就会飞速的转移视线,脸上出现一抹红晕。他的每一个表情和动作,都被林夕不经意地记在了心里。
一天晚上,沉默了万年的孙逸同学突然开口了:“最近省里有一个大学生主持人大赛,正在咱学校海选,希望大家都能报名参与,这对大家来说,也是一个锻炼的机会。”
林夕最近也多多少少从学长学姐那里听到了一些关于孙逸的传闻。传说他是他们学院和学校艺术团公认的男神级人物,在他大一的时候,就创下了一年接主持数量之最的记录,至今无人打破。但别看他颜好声美,平常对人客气有礼,和他相熟之后,才会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大逗比。
不管传闻真假,林夕俨然已经成了这个传闻中的孙逸的迷妹,既是男神让去比赛,自然是毫不犹豫就上了。
初赛是自备稿件朗诵和才艺表演,林夕是一个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爬起来的人,所以,自备稿件她还是选择了舒婷的那首诗,而才艺表演,林夕就犯难了,乐器?不会!跳舞?太丑!思来想去,好像也只能唱歌了,正好最近自己的耳机里一直单曲循环着林志炫的,林夕也没多想,就它了,反正唱啥都一个样,死马当作活马医呗。
来到初赛场时,林夕一下子就蒙了,她的初赛次序是第57号,而56号,就是那么刚刚好的,是孙逸。要是别的什么事儿,林夕当然觉得,自己的名字和孙逸的紧紧靠在一起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然而,这是主持比赛啊!前面是一个大神级的人物,那紧跟在他后面出场的自己,岂不是分分钟被秒成渣啊!想到这里,林夕真是暗叹命运不公啊,看来这次比赛只怕又是一枚小炮灰了,只希望她待会被拍死在沙滩上的时候姿势可以壮烈一点。
比赛场地,设在一间报告厅里,评委们坐在观众席第一排,选手们可以在后面随意选择座位。
林夕到的时候,远远就看见了孙逸坐在靠后的位置,因为上次擦地板的事情,孙逸也认识了林夕,但他并不知道林夕的名字,只知道,这个女孩儿是主持队的,而已。
林夕朝孙逸那个方向走了过去,强自镇定地和他打了个招呼,就毫无疑问地坐在了他的后面。
林夕看到今天孙逸穿的是一件黑白交织的套头衫,以及依旧搭配一条牛仔裤,看上去,就是一个很干净的男生。
很奇怪,每次见到孙逸,林夕都能记起他穿的什么。虽然孙逸每次的穿着打扮都很简单随意,但在林夕的眼中,就是那么特别,让他看一眼就能记住,但也很舒服,透着一股淡淡的书生气,斯文儒雅。
第6章 第六章
孙逸的自备稿件也是一段诗歌朗诵“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他充满磁性的声音透过话筒放大,就好似冬日里温暖的阳光,轻柔地化进林夕的心里……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