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铣低头在他耳边轻声道:“朕记得你那个话本……朕还没有看完……”说起这个,林楠绩又精神了。【我看完了……不!我没有!】可惜大脑已经先一步开始轮播话本上的各种画面。李承铣啧啧称奇:“原来还可以这样。”他低下头,咬开林楠绩胸前衣服上的系带,横在唇间,含糊道:“原来爱卿喜欢这样的……”林楠绩脸颊像染上桃花,看见李承铣饱含侵略性的目光,淡色薄唇咬着月白色的系带,有种莫名的吸引力,浑身渐渐滚烫起来。李承铣目光微亮:“这样也喜欢。”林楠绩脸色更红,干脆闭上眼睛,眼不见为净。“方院判说了,我要好好修养,我……我要睡觉了!”李承铣“唔”了一声,从善如流:“好,你睡吧,都交给朕。”【!!!】林楠绩眼睛闭着,其余感官却更加敏锐,系带被李承铣解开,紫宸殿里的温度不冷不热,但却无端掀起一阵战栗。到最后,床帏深处,林楠绩被压着欺负,还要听李承铣说:“唔……原来这样更好吗?”“那这样呢……”“爱卿嘴硬得很……”林楠绩羞愤欲死,床帏的温度却居高不下,最后浑身湿透,捂着眼睛喘息不止。起先还不甘示弱,十指在李承铣的背上留下鲜明痕迹,到了后面,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然后捂在眼睛上的手却被一只宽厚的手掌坚定地拉开,随后潮湿的吻落在滚烫的眼皮上。“好了,不逗你了。”林楠绩话都讲不出,懒得张口。【想喝水。】下一秒水就被送到嘴边。林楠绩脚趾动了动,又道:【饿了。】一炷香的功夫,鸡汤小馄饨就送到。林楠绩伸了伸懒腰:【好困,该洗澡了。】李承铣温柔地抱着林楠绩去洗漱,林楠绩睡得不省人事。林楠绩住在紫宸殿,一连休养了好些天,每天不是喂喂绿龟,就是陪李敬榆玩,顺带着盯盯锦衣。直到有一日对着镜子,惊觉脸颊都圆润了些,自觉不能再荒废下去,终于义正言辞地拒绝了继续住在紫宸殿的请求,一身轻松地回到自己的府宅。林楠绩又回了都察院,每天按部就班地进行。朝中看似平静,然而底下是暗流涌动。直到七月底的一天晚上,这天风平浪静。与往常一样,林楠绩早早睡了。宅前的长街晚上不见行人,到了夜里,家家户户熄了灯,整个长街就陷入昏暗。后半夜,一声清亮的梆子响过以后,更显寂静。然而就在此时,不起眼的林府大门被用力敲响。这敲门声断断续续,却一直不断,李岱半夜被惊醒,打着哈欠披上衣服,拉开大门,就要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半夜扰民。谁知道刚拉开门,就闻见一股浓重的血腥气,他下意识往后退了退,举着灯笼定睛一看,就看见一个面目全非地人趴在宅子门口。那人身上破破烂烂的,血痂不知道结了多久,传来血腥溃烂的气味,逼得李岱差点吐出来。他吓了一跳:“是谁!”那人不说话,手里紧紧握着一封书信,颤巍巍地递上前去:“请林大人……为我做主……”说完,他就昏死了过去。李岱看着地上躺着的人,连忙紧急派人外出叫郎中,又匆匆敲响林楠绩的房门,将书信交给他。林楠绩睡梦中被叫起,听明白前因后果,不敢耽搁,打开书信,两人都愣了。这封书信,是用人血写成的。李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已经让下人把人安排在厢房,请了大夫来看。”“大人,这信上写的什么?”林楠绩在桌子旁坐下来,将蜡烛端到眼前,将那封血书凑在蜡烛旁展开。血书用的是厚实的牛皮纸,散发着浓重的腥味,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字,全是用鲜血写的,有些地方已经呈现出深红色,看起来触目惊心。李岱咳嗽了两声,抬手在鼻子前面挥了挥。“这味道……也太腥臭了。”“大人,上面说的是什么?”林楠绩手捧血书,一行接着一行地读完,倒抽一口冷气,将血书一合:“有冤案。”“冤……冤案!”
李岱大惊,扭头朝西厢房的方向看了看,喃喃道,“这冤案不小啊。”“还挺会找地方。”林楠绩讲血书折好收起,对李岱说道:“走,带我去看看那人。”李岱连忙应是,举着灯笼带林楠绩到西厢房。西厢房原本不住人,但防止有亲朋同僚留下过夜,李岱还是让人将这里布置成卧房。眼下,呈上血书的人就躺在西厢房的床上,浑身血迹斑斑,散发出浓重的腥臭气息,身上鞭痕交错,像是不久前被人狠狠鞭打过,皮肉青紫,十分可怖。李岱不由道:“大人还是别看了,怪吓人的。”林楠绩捂了捂鼻子:“这人身上的血腥味,怎么这么臭。”李岱连忙将窗户打开:“兴许是从别的地方一路找过来的,没换衣裳,再加上天气又热。”林楠绩走到床边,仔细端详床上的人。这人脸上全是血污,看不出本来面目,林楠绩让李岱去大盆水来,自己留在西厢房里。这人穿着简朴,从衣着上看不出什么来,林楠绩又翻开这人的两只手来看,手掌粗厚,右手布满老茧,像是经常干活人的手。寻常人家,若不是碰到天大的冤屈,也不会从大老远的地方一路进京。更何况,这时间也太巧了些。刚好牵扯到他手头的一件案子。这案子是一桩强抢民女案。怀庆府有个地方叫天水镇。天水镇有个豪绅,叫范兆明。这范兆明祖上曾经出过大官,到了他这一带,虽然没有官身,但也是当地赫赫有名的地主。范兆明不仅挥金如土,还沉迷女色,想要霸占一名叫清婉的农家女子。不料清婉早有青梅竹马,性情刚烈,抵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