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纵容,她的温柔,她的善良,她的慈悲与愁苦……眼泪流进被子里,凌慕清又不傻,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一封离别信,满脑子都是她,傻子也该知道是怎么了。
她分明的,就是动心了啊。一阖眼就能忆起温润的眉眼,她的蓝衣青袍,还有笑靥如花的女儿姿态。凌慕清心有戚戚,手里仍握着那封信,哭了一会儿,她目光逐渐坚定,似是下定了什么决心。她可是霄王世子,皇帝最宠爱的孙女儿,皇帝不也是说了,除了这江山,什么都可以给她。
她不过,喜欢上一个女子而已,天不怕地不怕的凌慕清,会因此畏惧退缩吗?她捏紧了信,冷笑出声,莫凉一,你走便走罢,莫要再被她逮到。若真是有缘再会,她可就不会放手了……
似乎是想开了,凌慕清擦干了眼泪,爬起来从包袱里翻出香球,拿到鼻子下嗅了嗅。就是这个味道,传闻中仅余下的东西,还有那个人身上的气息,全部都该掌握在她手中。凌慕清或是该庆幸,凌晟把沉香给了她,让她还能有个念想。她又嗅了嗅香球,味道虽差不多,独少了那人身上的草药味,还有那一份温暖。
作者有话要说: _(:_」∠)_写的什么烂七八糟的……
☆、第十四章
凌沛暄身子大好之后,领兵与启国一战,正是应了凌晟那句“战神一出,谁与争锋”,启国大军遭受重创,终于撤兵,临潼关总算消停了。又有三日整顿,凌沛暄就带着凌国军队班师回朝了。
自莫凉一走后,凌慕清一直闷闷不乐的,凌沛暄也不好问她,在心里给莫凉一记了一大过。凌沛暄从京城带过去临潼的兵并不多,都是一路上从各地调动的,瘟疫死了不少人,打仗又死了不少,可剩下的兵士们总得回家。所以每到一处地方必是要停留,第一次停军点兵,就是在临川。
过了临川县,就是大片的郊野之地,凌慕清依稀记得,在这里她曾与莫凉一遇到过一帮子强盗。想到也就当做笑话讲与了凌沛暄听,难得女儿有点儿兴致,凌沛暄听的很认真。凌慕清还没讲完,忽然停下,向前抬了抬下巴,“呐,父王,就是那个人。”凌沛暄看过去,看到一个手持钢刀的敞怀大汉。
“卫家国,我带了那么多人,你还敢劫我啊?”凌慕清摸着清风的耳朵,笑着说。卫家国哈哈大笑,把刀插进地里,冲她和凌沛暄拱着手,“久仰战神威名,为这一见,我可等了好些日子!上次不知是世子,多有冒犯,还请世子大人有大量,原谅则个!”
凌慕清仍笑着,坐在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卫家国,“上次还嚷嚷着要抢我上山,怎么这就那么懂礼貌了?”卫家国连忙解释,“世子是误会了,洒家虽然是强盗,可也是有原则的。从来是只抢钱不抢人,上次也是看那小白脸……不,是莫公子,看着太好欺负,就开了玩笑,世子千万别在意!对了,莫公子呢?”
听闻到莫凉一,凌慕清神色暗淡了下去,只摇摇头,没有说话。凌沛暄轻咳一声,问道,“那卫家国,你拦我兵马作甚?”卫家国见他问话,连忙回道,“王爷,卫某人一生最敬佩的就是您,请您让我跟着您吧!”凌沛暄笑了,“你做着强盗,却想着投奔朝廷吗?”
“我才不是要投奔朝廷!”卫家国居然是一脸不屑,“当初我沦为强盗,可不就是因为朝廷逼的!还有我的那帮兄弟,要是足吃足喝,谁来过这刀口上舔血的日子?”凌沛暄若有所思,卫家国又道,“霄王爷您是大英雄,您为凌国立下赫赫战功,是我一生敬仰之人!卫家国只是个匹夫,做不得大事,只想跟着您,做英雄的跟班,也比做强盗强!”
凌沛暄撩衣下马,走到卫家国面前,道,“你可听闻过,宁为鸡头不做凤尾?”卫家国嘿嘿一笑,“我们孙先生说了,在您手下不是什么凤尾,我做这个强盗头子更非鸡头!王爷,您要是收了我和我的兄弟们,我们的命就是您的,随您吩咐,就是刀山油锅,谋朝篡位,我们绝没一个不字!”
“切不可妄言,要叫有心人听了去,我也保不住你。”凌沛暄深深看了他一眼,“卫家国,记住你今日说的话。本王就收你入麾下,不必上战场,你只有一个任务,在祁修的协助下,训练出一支明卫,保护好世子。”卫家国听凌沛暄应了,立刻抱拳跪地,“谢王爷!不过……明卫是什么?”
凌沛暄微微一笑,唤了声祁修,祁修下马过来,凌沛暄道,“这件事就交给你了,本王给你三年时间,你给本王一支不亚于胥匿的精兵卫。”“是!”祁修领了命,凌沛暄满意的点点头,回身上马,“祁修,你跟着他,把人数点一下,本王先行,到了京城你再来报。”
卫家国一事了后,一句也算是平静,凌沛暄带着大军终于在一月之后回到了京城。那一天京城下了好大的雪,可是百姓们还是不顾严寒,跪在路边喊着王爷千岁。宫里传出话来,让凌沛暄在府内休整一夜,次日带着世子上朝。凌沛暄把宫人送走,径自去了凌慕清房里。
“要我去上朝?”凌慕清拎着香球转啊转,凌沛暄点点头,叹了口气,“我尚未与你说,东澈因放你出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