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我眼睛一片雾蒙蒙的。
“有你在这,我才能做其他事情。”她说。声音很轻,但字字清晰。我甚至能听见她的呼吸变得粗重,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如若只是酒精的作用,那天亮后,酒醒了,我们又该如何自处呢?
很久没有声音,我只是机械地重复掬水敷她的脚踝。那双纤细白皙的小腿,一如当年一样,只是因为练功的原因,看上去更结实了。水渐渐凉透,她提起了脚。我们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临睡前她查看了我的伤口,带着淡淡酒精味的温热呼吸,以及略显粗重的呼吸声,听来总别有一种想入非非。但我们各自睡去。我背对着她,她的手小心翼翼地越过被子,停留在我的肚子上,隔着薄薄的衣服,散发出烫人的温度。但我们各自睡去。夜静得出奇。
☆、第 67 章
总算皇天不负有心人,戏班赢得了第二次表演的机会。虽然因为钢丝失误,被迫取消了这一亮点,但总归是匠心独运,增加现代舞和曲调以及其他一些小方面的改进,最终还是独占鳌头,戏班获得了代表台湾与内地进行文化交流的机会。此后百变小生才算真正走出了宜兰,成为了业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知名小生。
关于那个夜晚,我似乎应该解释点什么,但什么都没有发生。我们各自睡去,也可能我们假装各自睡去。她搂在我腰上的手,散发出烫人的温度。我想起那手下面,是我褶皱如床单一样的肚皮。那些难堪的妊娠纹像一条条蚯蚓,就游离在我的皮肤上,随着岁月的增长,颜色会越来越深。我想着那只手,那只纤细的修长的干净的手,抚摸在上面,就像一只圣手在洗礼罪孽。但是,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坦讳我的过去。我还没有。我们各自睡去。夜静得出奇。我反复思量那句“有你在,我才能做其他事情”。它就像滞在牙缝间唇齿留香一样,我反复咀嚼着。夜,静得出奇。
十月份,我们去了北京。几个孩子都是第一次坐飞机。他们在飞机上叽叽喳喳地谈论着那些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见闻,抑制不住的兴奋。
“我听说故宫晚上有很多飞人,我要去看飞人。”丁子涵说。小小的胳膊做出飞翔的姿势,嘴里发出咻咻的飞翔声。他是五个孩子里面唯一一个男孩子,十岁了。
“不要不要,我要去看圆明园里的孔雀下蛋。金色的蛋。”丁子妤反驳。
静男鄙视地看了他们一眼,说道:“当然是去爬长城了,没听说过吗?不到长城非好汉。我要做个好汉。再建立三个帮。”她九岁。一脸的坚毅。
静贤没有说话。她本来话不太多,倒是这几年跟着戏班偶尔出演娃娃生,也要练习些基本功夫,身体比小时候强健许多。
静男看着丁惜。丁惜才六岁,她是几个孩子里面最小的,又因是七个月的早产儿,看上去更是有些瘦小。静男怜惜地问道:“惜惜,你想看什么?”
丁惜歪着那个小脑袋,想了好一会儿,才道:“男男想看什么惜惜就想看什么。”
静男的脸一下就黑了,她略有惩罚地捏着丁惜的小脸蛋,威胁道:“说了不许叫我男男了,再叫我男男以后就都不带你玩了。”
丁惜憋着小嘴,但还是乖乖说道:“惜惜知道了,但惜惜还是喜欢叫你男男。”
“可我不喜欢!”静男大声地反抗,丁惜便再也不敢回嘴了,只低着头,憋着嘴,像受了极大的委屈要哭了似的。静男见状,只得又哄道:“惜惜乖,男男以后再也不凶你了。”这大概就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后只落得静贤一个超大号卫生眼外加一句“自作孽不可活”。
众人一下子就笑开了。林佳喜宠溺地看着他们。毓敏秀若有所思。她答应演出结束之后带他们到处游玩,去故宫看飞人,去圆明园看孔雀下金色的蛋,去爬长城做好汉,孩子们即刻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在安静的飞机里,有些突兀。有人假寐着,有人看着窗外飞过的白云静静发呆,有人在低低交谈,没有人注意我们,也没有人指责孩子们的欢闹。
关于静男和静贤的名字,当初是毓敏秀取的。静贤的名字倒是很好理解,静,为娴静,女子娴静温雅,是为淑也。贤,作德解,女子贤良贤淑,是为女德。但是静男的名字,我却始终参悟不透。若取男音者,则可有楠,南之乔木,可取坚强珍贵之义;亦可为婻,取义美好,只独独这男者,我思来想去,始终不得解。那时候静男静贤才几个月,我想着只这短短几个月断不能让一个人忘却那背叛之痛的,也就没有问她。时至那时,我都还不知道这男字该作何解。显然对于这个名字,静男也是颇有微词的。一直到后来,静男读到国中之后,嚷嚷着要改名字,毓敏秀才解释了静男这名字的由来。静,与静贤的静一样,为娴静温雅。男字,更简单,一为希冀,希望静男长大能拥有一些男子品德,诸如宽容、担当、责任等等,成为一个独立自强的女人,切莫成为男人的附属;二是告诫,时时警惕静男能慧眼识人,切莫爱错人嫁错郎。彼时静男十四五岁,已略晓得毓敏秀与丁建国之间的一些往事,终于知道毓敏秀的用心良苦,不仅不再嫌弃这男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