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永远不懂人类冷嘲热讽的威力,它只是一面吃一面看着我,饭后一瘸一拐地跟着我,又不敢跟得太近,似乎还不能断定我就是好人。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突然生出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悲壮,想着反正滥好人的恶名已经当定,索性我就救狗救到底了。我握起它的前脚掌查看才知道原来它掌心的肉球被划伤了,被细菌感染的地方已经开始腐烂,散发着一种污浊的腐肉气味。
它很乖巧,我拿着石片为它刮去烂肉的时候都只是偶尔的哼哼,哼哧哼哧的喘着粗气。或许是因为天生具有孕育新生命的能力和使命,我一直都觉得雌性动物比雄性具有更强的忍耐力和忍痛力。我拿着掏碎的艾草敷在掌心为它止血的时候,它痛得紧紧蜷缩着脚掌,终于忍不住叫出声,在那静谧的夜里,传出好远好远,满含压抑的狗吠,听来像来自一个遥远而朦胧的梦。
☆、第 11 章
那是我到戏班的第一天,我知道这出惹我痛哭的戏叫,这剧种叫歌仔戏。那天之后,我知道戏班的名字叫民乐社,是班主丁永昌一手创办。他花了二十多年的时间,从一个戏班的丫丫学徒,到今日这个有数十演员戏班的班主,其中艰辛,绝非三言两语所能说得清道得明。他的老婆王玉桂是他的结发妻子,一路跟着他闯荡,风雨相随。
后来我又渐渐听说了班主有三个儿子。大儿子丁建军是班主年轻时候走野台演出,在台南一个村庄收养的,父母双亡,唯一一个亲戚将他托付给了班主,便随了班主的姓,按年纪排行老大。早前一直跟着戏班走南闯北,为戏班的发展流下了汗马功劳,与班主不是亲生胜似亲生。几年前他娶了戏班里的花旦徐红,也就是演屠炉公主的那个女人,成立了小家庭,目前仍无所出。夫妻俩现今是戏班的顶梁柱,一个是当家小生,一个是当家花旦。
二儿子丁建国,据说是班主最为倚重的儿子,只是男人的感情大多深沉内敛,不轻易出口,两人感情深厚相处却不甚愉快。班主一心想把戏班交托给丁建国,奈何丁建国志不在此,更道戏班乃落后迂腐之道,在台南服完兵役之后走上了经商之路。事业还在起步阶段,无暇常回戏班探望。
三儿子丁建业,自小聪明顽劣,不喜束缚,更不爱校园繁冗沉闷的生活,兼之表演能力很强,班主也就随了他的愿,国中毕业之后演起了歌仔戏。据说小时候是个很出色的娃娃生,现在是戏班的二线小生,偶尔客串丑角。
当我从那些年轻的花旦口中了解到这些的时候,戏班已经拔营转寨,再次穿乡过镇了。丁永昌问过我的家庭和那晚发生的事,我只道自己是个孤儿,随便撒了个谎搪塞过去了。当然那谎话一点都不高明,骗不住丁永昌,他锐利的眼睛像一只鹰隼,但他没有拆穿我,也没有暗示我离开的意思,我就这样在戏班生活了下来。
戏班在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间很短,如果没有收到特殊邀请的话,一般不会超过半个月。节目安排得很满,第一天挂旗宣传之后,第二天就开始了连续演出,基本上一天两出戏,有时候会重复演出。若是剧目演完了,班主还没有找到下一个演出乡镇的话,就会耽搁几天,但总体而言,戏班不会在一个地方待过超过一个月,所以戏班的一切设备都很简便简陋。曾有人戏说,我们是“卡车上的游牧民族”。
一辆大卡车带着我们穿乡走镇,承载我们所有的悲喜。繁华的城镇,主办方会租好演出的剧院,条件好,地方宽敞,包银丰厚,演出完之后还可以在镇上逗留一两日。这叫做我们的“happy hour”。有家室的人可以把攒下来的钱寄回家,以尽孝道,没家室的可以找到地方买上一两件漂亮的衣服,慰劳自己。若是到偏僻的乡镇演出,我们自然也会全力以赴。多数情况下都是在镇上的庙门口搭起简易的舞台,演出完了之后拆掉木板当床。夫妻关系的,就会在偏远的地方用几块木板围成一个箱子,隔音隔视。班里的查某戏称那是“夫妻档的私密空间”。单身的查某郎查埔郎或簇拥一团,或独独分开,全凭喜好,前提是有多余木板的情况下。
戏班的生活很艰苦,从分得的包银中能看出演出并不景气。奇怪的是,人们依然说说笑笑,抱着十二分的热忱演好每一天的演出,有时候我甚至觉得那热忱里满含浓浓的绝望与悲壮,因为谁也不知道明天在哪里,下一站到哪,不知道明天是否还有机会继续唱下去,但没有更好的办法,就像太阳始终会落山,而我们能做的时候,只是在夕阳下尽情的欢唱绝歌。
丁永昌总是很忙,那天之后我几乎很少再见到他。他总是骑着那辆破旧的摩托车穿乡走镇,寻找演出。运气好的时候,可能临镇就会收到邀请,甚至有人慕名而来;运气不好的时候,可能要从一直从台北找到台南,也不一定会被邀请。那天,他正是出门找戏才在路边救的我。
眼角的伤加上手心的割伤让我流失很多血,整个人看上去瘦弱不堪,我休息了好长时间身体才稍微缓过来,开始帮手打理戏班的杂物。眼角的线因为没有及时找到医院,后来我便动手自己拆了,但彼时肉芽已经和线长在一起,拆线之后伤疤逶迤丑陋,成为我脸上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