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点,电视台就出雪花片或者彩虹条,反正就是没有影像。
所以,那年头,大家普遍睡得很早。
这下可毁了,那个俏丽妹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眼见得立马就得被小流氓扒香蕉似的扒光了衣服,然后——
未成想,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
不远处的周姐姐借酒撒疯,冲着那小流氓雄赳赳气昂昂地嚎了一嗓子“妈哔滚”。
月黑风高之夜,路上根本就没有行人,突然飙出来一个尖利的女声,饶是不信鬼神,也着实把那小流氓吓了好大一跳。捎带脚的,那个俏丽妹子也被吓着了,不过更多的是在心里画十字念阿门,一遍一遍地感谢上帝。
待那个小流氓把注意力转向周姐姐的时候,周姐姐的手上正抄着两块在之前经过的工地里顺出来的板砖——当年的板砖可不是现在这些豆腐渣可以比拟的,照头上嗨一下,就算是练过铁头功的外家高手,也得鼓胀出一个个把月都消不掉的大包来。
毫无疑问,那是周姐姐拿来防身的。
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一样的,夜路走多了,总会狗屎运地遇上流子球子小流氓什么的,所以,防人之心不可无。
那小流氓刚看清楚周姐姐的长相,瞬间就两眼一抹黑了。
被劫道的那个女人不傻,起码心理素质很好,临敌之时能做到沉着冷静,不像一般二般的丫头片子那样就知道哭。她见小流氓分心,立马脱下脚上的高跟鞋,照着那小流氓的脑袋上就大大大大大力地呼了上去。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鞋底呼到后脑勺上的动静显得格外脆生,还带回声的。
这就是周姐姐和刘姐姐的初遇。
美人救美。有点好笑,但是设身处地地想一下当时的情景,毫无疑问地会冷汗直冒。反正换做是我,我的确不能保证自己会否乱了阵脚。
刘姐姐的名字叫刘云,从周姐姐的嘴里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难以捉摸,可望而不可即的天边流云。飘忽不定,而不知其所止。她就是李丫头的生身母亲。另外,思云这个名字,是周姐姐给她起的,而不是李丫头的父亲。
那个时候,刘姐姐刚大学毕业不久,二十三岁。当年的大学毕业生可比现在的值钱多了,物以稀为贵,所以毕业包分配。更何况,刘姐姐念的是师范,不愁吃不上饭。原因很简单,家里穷,上不起别的学校。
刘姐姐毕业后被分配到到了周姐姐所在的那个城市的重点高中任教,因为是大学生,所以还被委以重任——当班主任。
这可是莫大的荣幸,在那个工资不多的年月,一个月比普通老师多六块钱的补助,就表示着冬天可以多吃好几顿白菜炖肉。
话又说回来。至于那个小流氓的处理。则是周姐姐手擎板砖蹲在小流氓的脑袋边上警戒,情况不妙立马照着豆腐脑的程度拍,而刘姐姐那边厢,却是在动手解那小流氓的腰带,然后把他反剪了手绑在身后。大功告成以后,周姐姐负责看守,刘姐姐跑去了不太近便的公用电话亭给110打了电话。那个时候的110也跟现在不一样,有情况是会出警的,而不是像现在极个别的那样,以下班或者警力不足为由搪塞。
接下来,便是走一些笔录问询的流程了,光想想就挺枯燥无聊的,所以,虽然周姐姐想说,但我还是打断了她。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
我以要不要去找李丫头为由岔开了话题,周姐姐告诉我说不需要,因为她带的家里的钥匙,并且,这么大的人了,没理由需要人天天看着。
又喝了一杯酒,她继续讲述着她的故事。
就这样,周姐姐和刘姐姐她们两个便算是认识了。在派出所做完了笔录,两人就离开了。走到路口,仗义之心泛滥的周姐姐忽然提出要送刘姐姐回家,以漂亮姑娘走夜路不安全为由,自告奋勇地想要当护花使者。
毫无疑问的,刘姐姐当然没有同意。因为近距离地说话,她明显闻到了周姐姐嘴里的酒气,并且可以断定,她现在走路都不能是直线的。这孩子都已经自顾不暇了,还想着把自己送回去,果断是喝醉了脑子不够使。
“那你把我送回去吧。”于是,周姐姐顺杆爬说出了这样的一句话。或许就是以这句话的出口为契机,两人才有了如此之深的交集吧?反正在周姐姐的回忆中我听出,她对刘姐姐产生仅仅可以称之为“朦胧”的爱意的时候,也已经是好久好久以后的事情了。
听到这里,我不由地暗自在心下里松了一口气。虽然所谓的一见钟情在某些人看来很是浪漫,但是在我感觉,这只不过是外貌协会对自己只一眼就看上某个俊男美女这种单纯由于性激素的刺激而产生的想法的粉饰。
所以,庆幸,她们之间没有产生所谓的一见钟情,以至于让这个直觉告诉我可能很凄美的故事变了味儿。
考虑到周姐姐自己一个人回家的确成问题,于是刘姐姐思索了一阵儿,便也答应了。
坐在刘姐姐自行车的后座上,周姐姐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