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年还是在我们身上留下了痕迹。
和她们分开后,我翻越重重人群找到沛沛,她一脸的灿烂,见到我来,她班上的一个男同学为我们拍了好多照,都拍得出奇的好看。那个男生好像从大一便开始喜欢沛沛,沛沛拒绝过,可是他仍穷追不舍,说喜欢一个人是他的事,不需要她的同意,沛沛便不理会他,由着他去。
今天沛沛是高兴了,要不估计也不会由着他肆意地拍,要说他的姓名我已经记不得了,沛沛甚至从没提起过他,他喜欢沛沛的事,我还是从别人那儿知道的。大学四年,这样的男同学不知道有多少,沛沛从不提起,我因为和她走的近,故而能听到关于她的事,也一直纳闷,那么多青年才俊,竟没一个人能入她的法眼?
我们漂亮的小人儿,究竟会喜欢什么样优秀的男子呢?
第29章 第 29 章
昨天我参加了向允阳的毕业典礼,为了少引起他的麻烦我很迟才去,没想到还是引起小小的骚动,其实他的同学们中有一些人已经在医院见过我,我虽少去,但要碰见并非难事,听医院里的道听途说就更是简单,见过我的在那里起着哄,没见过的说闻名不如见面,早就对我的大名如雷贯耳,好在向允阳挡在前面平息他们蠢蠢欲动的八卦之心,算是顺利度过了。
他的同学中有一位身材高挑明眸皓齿的女子,就在离向允阳这伙人有些距离的地方,她被一群人簇拥着,或许是起哄的声音太过张扬吸引了她的注意,她伸着脖子向这儿张望,似是找到目标,直盯着我看,表情很是奇特,我回看她,她也不躲避,第六感告诉我她便是那个人。
“夕夕同学”听见有人叫我,我循着声音转头过去,一个脸圆圆带着金属大边框眼镜的男子出现在视线里,这长得很是可爱的便是胡睿礼了,他既是向允阳的同学,也在第一医院实习,因为和向允阳走的近,我们也算相熟,他的名字是really的谐音,极为好记,为人又热情友善,是个很好相处的人。那个盯着我看的女子的身份在他这里得到证实,果然如我猜测的那样,前女友。
他们是一类人,都是站在人群中也很是显眼存在的那一类人。
但向允阳现在是我的,他只对我一个人好,我能够很傲娇,很趾高气昂。我并不妄自菲薄,谁不是独一无人的存在呢?
就在我成功参与向允阳毕业礼的第二天,也就是今天,毕业典礼临结束之际,我盼来了向允阳。
他带着一束小花,穿着我送给他作为礼物的那件白色衬衫出现在我的面前,翩翩君子,形容的就是他。我在班级里算不上八面玲珑的小甜心,只有几个稍微要好的同学,其中舍友就占了三个席位,他的到来引来班上同学的侧目,可是关系又没好到可以问东问西,或者上前来勾搭的程度。
近看才发现花有两束,他知道我一定和沛沛腻在一起,于是连同沛沛的花也一并准备了,我高兴地把玩手里的花,沛沛也很高兴,摄影师又上线,为我们仨留下了影像。说起来很是愧疚,我至今还不知道那个人的名字,可他为我们拍摄了那么多漂亮的照片,事隔多年后再看,还能回味当时的快乐。
我们真的毕业了。
我和沛沛在我们两个人的工作地点的中间点附近找到了一处合适的房子,位于L城的西侧,是套两居室,不论是我还是沛沛上班,都十分方便。向允阳在医院附近找了套一居室自己住,在市中心偏东侧。
我和沛沛先于向允阳搬家,他承包了全部体力活,我们负责整理,整理好后向允阳搬家,他仍承包体力活,我帮着整理。整理时,我才发现他有一整箱的CD,有电影原声碟,也有音乐唱片,几乎多是爵士乐,有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正宗迪克西兰爵士乐队,莱斯特杨,比莉霍莉黛这些爵士乐先驱大神,其实我并不太懂这些,只是沛沛喜欢,我多少接触过。不过奇怪的是,最上面的一张CD我看着觉得特别眼熟,可无论怎么回想也无法与之前的记忆联系起来,灰色的封面上写着Nat King Cole,我肯定在哪儿看到过。
无所谓了,想不起的大多都不是重要的事。
我们一起逛家居店,挑选了几个收纳用的橱柜,地毯和装饰物,落地台灯,还有碗筷、情侣杯和情侣拖鞋,我们商量着如何归置这些新买来的物件,把他的房子装饰成我们喜欢的样子,我甚至比他还要清楚每一样东西放在哪里,他特意多配了一把钥匙交给我,让我自由出入,说我们虽不住在一起,但这会是我们共同拥有的空间。
第30章 第 30 章
我们送别了纪辰和程玦,纪辰果真如之前说的那样随着程玦到B城去了,在他们动身前一晚,我们在暖居度过一个醉醺醺,闹哄哄又哭唧唧的夜晚。纪辰落寞地说着他父亲和“后面那个女人”对她去B城不闻不问的态度,给了点钱似乎她开口的目的只在于要钱,连假惺惺的挽留或者不舍都没有。
我知道其实她说着不需要父爱,但是心里很在乎,她的离家出走和离经叛道也不过是想引起父亲许久未停留的注意。她心里比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