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宝,妈妈说的话记住了没?”
季乐星怀里抱着季妈整理好的莹蓝色包裹,看向一脸忧愁的季妈,眨了眨明亮的杏眼,认真点了点头,“记住啦!出去外面后要紧跟在吉大哥他们身后,不要掉队,要时刻保持警惕,遇到敌人马上跑,不要贪玩,到五阳部落后要寄信回来。”
季妈保养得很好的面容露出欣慰的神情,眼眶却渐渐浮现一层薄薄的水雾,伸手轻轻抚摸儿子纤细柔软的毛发。
“妈妈,不要担心啦!我很早就参加过族里的成羊礼了,是只大羊了,你和爸爸在家里等我回来娶,你们很快就可以抱上很多很多小羊羔崽子了!”
季乐星知道季妈担心他会被外面的猛兽吃掉,但季乐星认为季妈完全是在杞人忧天,他长那么大,只限于口口相传恐吓小羊的残暴故事,看了不知抄描了多少次版本的书籍,上了无数次如何防御天敌的课程,却从来没有真正见过猛兽。
就算真的有猛兽,它们肯定不会吃他,因为他在整个咩咩族里最丑,最没有味道,最难吃的的一只羊,别的羊都是白白的一个色,背宽平,体质结实,有漂亮的羊角,有嘹亮的声音,有自己独特的气味,反观他,除了毛发是白色的,其他地方都是黑的,黑脸黑耳朵黑四肢,是公的却没有羊角,没有气味,没有响亮的叫声,原身也圆滚笨重,四肢短小。
小时候有一次课堂上需要现出原形,那一次季乐星被同学狠狠嘲笑了,笑他是个黑漆漆炭球,完全看不到五官和表情,还说他不是他爸妈亲生的,不然健硕俊美的羚羊和美丽动人的绵羊怎么会生出他这个丑东西,一点都不像他爸爸妈妈。
当时季乐星还小,一听他不是爸爸妈妈亲生的,四肢从椅子上弹蹦到地,小声咩咩地哭喊着,惹得周围的同学更加捧腹大笑,季星乐那时已经听不到周围任何的声音,伤心大发,就连妈妈刚针织好的心爱的莹蓝色四叶草书包都不要了,只顾边仰着黑脸哭边往回家的线路走。
要不是后来回到家,爸爸现出黑色俊俏的原身和再三保证,季乐星真的会怀疑他不是爸妈亲生的。
正是因为季乐星不上道的外貌,导致了季乐星在本地讨不到媳妇,与他相仿年纪的羊都生下好几窝羊崽,季乐星只要眼巴巴羡慕的份。
“星仔,该去集合了。”
季爸戴着草笠手里拿着绿油油的小盆栽走了过来,这会正是正午,太阳猛烈灼人,季爸铜色的脸庞被晒得泛红,汗滴不断地从额头冒出。
那盆栽长得小巧,上面的绿植是季乐星最喜欢吃的清碧草,这种草对生长环境的要求异常苛刻,一定要在阳光充足、土壤湿润、常温的环境下才能生出肥硕的茎叶和鲜嫩的汁液。
季爸估计怕季乐星吃不惯外面的伙食,上山挖了几颗放在盆子里,好让儿子嘴馋的时候吃上几口。
季爸季妈和季乐星一起走到村广场,那里的羊乌泱泱的,像个菜市场一样喧喧嚷嚷,品类各种各样,每只羊手里还拿着一朵新鲜的大红花。
“哎哟!乐星也跟着去呐?”
“乐星可要跟着康成他们,不然怕是连岩壁都下不了。”
“就是就是,小胳膊小短腿的,可别乱跑,让做什么就乖乖做……”
先说话的人是叶康成的妈妈,她旁边还站着几个妇女,她们几个在羊群中扫一眼便能找出靓丽的季爸季妈,而季爸季妈身边一向容易被忽略掉的季乐星也不得不让人看到。往往她们都是通过貌不起扬的季乐星来刷一下存在感,顺便通过炫耀一下自家儿子的高大威猛来刷一下优越感。显而易见,这次也不例外。
季乐星不太喜欢这几个人,一方面是因为叶康成带着她们的儿子整天仗势欺人,是平谷有名的混子,而且平时带着别的羊孤立他,还经常对他冷讥热嘲,另一方面是因为叶妈她们几个一看到他爸爸,眼睛像个粘皮膏一样,里面垂涎的贪欲毫无掩饰,像极书上说的狐狸精。
季乐星撇了撇嘴,跟着季爸季妈若无其事路过。对于这种屡见不鲜的羊和话,季家三口总结出了经验——看不到,听不见。
这做法最省力气且效果最好,每次都能气得叶妈她们七窍生烟,开始七嘴八舌地将现在到上年再到二十年前的小事研讨了n遍。
“各位父老乡亲,千百年来,我们咩咩族的祖宗自从发现了平谷,世世代代就在这里安居乐业,从来没有出去过,更不知道外面竟发展成了那样,那什么东西竟可以驮着猛兽飞跃过连绵高山,还可以扔下火球,将整个森林平原瞬间化为乌有。为此,”咩咩族族长吉德业站在台上大声发言,“我们派出了咩咩族最为勇猛强壮的青年去学习外面的技术,而今天是我们咩咩族重大意义的一天——他们将踏上振兴咩咩族的征程!这一路,意味着危险与艰辛,为了咩咩族,他们将生死搁置度外,他们是我们咩咩族的英雄!是我们的榜样!”
台下的掌声如雷,有不少的家长已经开始潸然泪下,大家都知道此次出去了,意味着荣耀、牵挂、思念以及死亡。
一个与世隔绝的羊群,居住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