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身边,他们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他想一辈子做孩子,做娘的孩子。
他是娘的肚子里出来的,长大了,他想用另一种方式,又回到娘的肚子里,娘是他的,他是娘生的,他们息息相关,血脉相连,再也不会分开。
幼小的时候,他就会咬破娘的乳头,不光是他,轩辕桀更狠。
两兄弟还在肚子里,是胚胎的时候,就知道会有一个跟自己生的一模一样的人争夺母体的宠爱,你踢我我蹬你,及至出生,变本加厉,他们那位温柔爱哭的年轻母亲胸口常是血淋淋的,两个娇儿陷在母亲馨香丰满的乳房里,胃口本来就大,闻到上一个人的味道,咬着上一个人吃过的口水,恨的饿鬼投胎似的,拼了命的嘬,刚出生时还好,后来长了乳牙,年轻的夫人经常靠在丈夫怀里一边喂奶一边低声啜泣。
丈夫心疼,就要提起襁褓嫌恶地扔给奶娘,小夫人又娇娇怯怯地抱住不给,自己把眼泪抹了,做出一副坚强的母亲样子:“不要,这是我的宝宝,为什么给他吃别人的奶,我听老妈妈们说了,孩子只有吃母乳,长大了才跟自己亲的。”
丈夫拗不过她,往往陪在身边心疼的直咝声叹气,等她喂完了孩子,丈夫先受完刑似的,重重出口气,她也是满脸的眼泪,丈夫宠她,把她的话当圣旨,不免心中还是有怨气,冷着脸给她乳上擦血抹药,孩子越大,出于一种雄性天性,和对妻子的心疼,他越是嫌弃恨厌,咬的妻子哭的最厉害的那个,他把他从小打到大,没给过一个好脸,每每叫仇人一样唤他“桀”,混不是唤自己孩子的脸色。
他越来越相信瞎子的话,有什么时候,在妻子熟睡的时候,他总想掐死那个孩子。
这个念头埋在他心里,越发酵越膨胀饱满,然而还没等实施,他先死去了。
他的妻子,也真如瞎子预言的一般,最终在坎坷的命运里,在快要接近幸福和尘埃落定时,被长子逼死了,应了“杀母”的命格。
轩辕衡跟轩辕桀不一样,对父亲不是纯粹的恨和嫉妒,他小时候,家里还没有败落,父亲还没有死的时候,他能朦胧看懂父亲和母亲之间一些如胶似漆的情感,他有那样记忆,每次母亲被父亲惹哭,父亲涎着脸哄好被自己惹哭的人,脸上的神采其实很有成就感,这个过程是那样甜蜜,轩辕衡很羡慕,所以他们兄弟俩后来就总是学着父亲哄母亲的样子,妄图取代父亲,此刻他也对林悯这样做了,他趴上去,抱着林悯哭泣颤动的背部笑说:“娘不哭了……都是衡儿不好……都是我不好……娘不哭……”
“娘还是打衡儿好了……衡儿错了……给你打……”
接着他唱起了歌儿,夹杂着方言,人听不懂,大约是什么哄孩子的摇篮曲,曲调温缓,娓娓动听。
林悯又不是小孩儿,能爱听什么摇篮曲,不善煽情,只觉他给老子玩尬的是吧?自己把自己哄好了,起身搓搓脸,泪水泡的脸面更加雪白湿嫩,白里透红的是两个眼尾同一个吸鼻涕的鼻尖,眼眶颜色更深,通红两颗桃,强颜欢笑,又捡起他的乐观人设,拍拍傻子脸蛋儿:“没事儿,算了,下次别咬我奶了,真怪疼的。”
“不然,你看见这五根手指头了吗?”林悯露出森森白牙,张着五根手指,咬着后槽牙嘻嘻笑:“我可以用它把你脸打烂,嘴扇肿!”
轩辕衡现在已经开始疼了一样,捂着被他打的肿得发面一样的脸,配合地瑟瑟发抖,往后退了退:“……”
林悯又哈哈大笑起来,扑上去揉傻子的长头发,其实……傻子长的挺漂亮的,跟他哥一样的样貌,俊美、艳丽皆有,雌雄莫辨,两者杂糅,俏的令人心惊,这张脸,是个凶人拥有时,就会令人心慌害怕,是个傻子戴着,只会让人见之欢喜,人都是视觉动物,男人尤其,他觉得傻子长头发披在肩头,懵懂孺慕地看着他时,不流口水,简直就像个漂亮的妹妹,因为傻,甚至很清纯,就是男人永恒的初恋——清纯小白花那一挂。
他哪儿知道,妹妹裙子一脱,比他大多了,人傻那儿又不傻,比他可有用多了。
他把细细的五根手指插到傻子披散的鬓发里,虚虚一撩,如瀑青丝便滑落了……
傻子到底傻不傻,或者他跟轩辕桀一母同胞,再傻也会比普通的傻子狡诈,仿佛知道他喜欢什么,是冲着什么笑着痴看自己,将头微微低些,眉毛一敛,要笑不笑的勾着嘴巴,不说话。
林悯痴痴看了许久,想要抱他,又有点羞涩,到底没抱,是轩辕衡主动靠到他怀里,小……大鸟依人。
神态外貌能装能扮,体重身高却骗不了人,他比林悯大只多了,女孩子可不会压的他往后直斜身子,林悯一把将人推开:“滚蛋!别他妈蹬鼻子上脸!”
他决定了,对傻子还是不要那么好了,他真的很会顺杆爬。
侍女伺候两人洗漱了,又给换了裤子衣裳,林悯入乡随俗,这下穿的夏衫,都是漆色绣花的样式,跟他的头发融在一起,全身黑压压一片,雪白的更雪白,鲜艳的更鲜艳,倒美的更纯粹了。
就没什么花招和形容词的硬美,见了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