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圈养的日子(一)
作者:奴隶小七
29/5/11
字数:12503
圈养这个调教方式,即使在“变态”成堆的SM圈里,也算是最硬核,也要求最高的玩法了。可谓是,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天时:被圈养女M的素质得高,或者说天赋要好,得是纸面意义上的被虐狂,才会愿意被圈养,愿意承受没有休息、没有间断,
程度逐步加重的长期调教,而且真正的圈养,在外人看来,女M会几个月或者以年计的没有一点音讯,如同人间蒸发,绝大多数
人都没法这么长时间的脱离自己的全部社会关系;
地利:圈养女M的S需要有相当的经济基础,才有足够的空间和时间来圈养,才有足够的精力来调教;
而人和更是重要,毕竟到了圈养的程度,一般的性刺激已经难以让女M兴奋起来了,需要的是心理层面对调教的认同,所
以就会十分讲究S和M的缘分或者叫配合度、眼缘、电波相符、MrRight等等,简单说,同样一句:“母狗,跪下!”,
不对的人说出来,只会让女M觉得尴尬,而恰当的人说出来,则会让女M兴奋得浑身发抖。
而我被圈养,则的是因为人和。
那时候我在网上闲逛,莫名的看到了一个名为的一段文字:
我自愿成为主人永久性的圈养性奴、成为主人饲养的家畜、成为供主人使用的便器,为此我自愿放弃“人”的身份和权
利,放弃一切自主的行为和思想,自愿奉上自己的肉体,由主人凌虐折磨,自愿奉上自己的人格,由主人践踏玩弄,以
取悦主人做为自己终身的目标,顺从主人的一切命令,完成主人的一切任务,把自己的身体和灵魂完全交与主人手中,
由主人的意志来决定奴隶的一切。为此我愿意遵守如下契约:
1、本契约是规定奴隶义务、规范奴隶行为的总体规则和纲要,是奴隶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是其他约束奴隶行为的规定
的基础,如果其他规定的内容更为宽松,则奴隶应在主人未反对的情况下,执行本契约的相应规范,如果其他规定更为
严苛,则奴隶应自动执行更为严苛的规定;但具体的执行方式和细节仍以主人的命令为准,当主人的命令较本契约宽松
时,奴隶有义务立刻提醒主人,并背诵本契约相应的条款,同时自动因为忤逆主人的命令而受到鞭笞的惩罚,鞭笞的次
数以当日的日期计算,如当日为某月10日,则奴隶应被鞭笞10下。
2、本契约只规定奴隶的义务,只规范奴隶的行为,因为奴隶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只可顺从,不可反对,只可相信,不
可质疑,主人只有权利,没有义务,奴隶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调教奴隶是对奴隶的赏赐,惩罚奴隶是对奴隶的宠爱,
主人永远正确,奴隶永远错误。
3、奴隶永远对主人保持一颗感恩的心,因为是主人发掘了奴隶的奴性,看破了奴隶的本质,让奴隶明白自己并不是人,
而是性奴、是家畜、是便器,主人忍受奴隶的下贱来调教奴隶,已经是奴隶最大的幸运,而主人更不嫌弃奴隶的肮脏而
亲手赐予奴隶无上的快乐和痛苦,奴隶永远亏欠主人,即使把奴隶的全部都奉献给主人,也无法弥补万一。
4、做为永久性的奴隶,忠诚是核心,对于非调教相关的事情,不看不听不说不想,对主人只有去侍奉、去取悦,把自己
的一切交给主人,绝不背叛;作为奴隶,服从是基础,主人的命令应以最大的热情去执行,相信主人的判断、相信主人
的能力,不怀疑、不质疑、不迟疑。
5、奴隶与主人生而不平等,奴隶不是人,而是且永远是主人的私有财产,是主人圈养的性奴,是主人饲养的家畜,是主人
厕所里的便器,奴隶自愿放弃且自动失去不属于奴隶的一切“人”的权利,从此以后永远失去自尊和人格、失去人身自由、
自愿放弃隐私、放弃对身体的自主权、放弃自主的思想,放弃法律上一切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奴隶将只做为主人的性奴、
家畜和便器而存在,因此:
1)奴隶自愿放弃对自己肉体的一切权利,身体完全归属主人所有和支配,主人对奴隶的身体可以任意使用、调教、玩弄,
包括但但不限于在奴隶的敏感部位进行异物插入、火烫、扩张、穿刺、穿孔、拉伸、电击,对奴隶的身体进行纹身、穿环、
烙印或留下其他永久性印记,将奴隶出借给其他人或者与其他人的奴隶进行交换,可以将奴隶赠送他人或直接丢弃,亦可以
使用奴隶的身体谋利,包括但不限于出租奴隶、出售奴隶、做妓女接客等各类活动,主人在进行上述活动时,无需告知奴隶、
无需顾及奴隶感受、更无需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