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球状闪电的,此章可跳!)
理想常常因为现实的残酷,变的虚无缥缈,那么还值得去追求嘛?
我想用前世一首很有思想的歌曲来解析:
“现实像个石头,理想像个蛋,石头虽然坚硬,可蛋才是生命....”
同理,如果科学研究的终点是虚妄,坚持是否又有意义?
对此,书中的张彬讲了一个故事,说有一个酷爱喝酒的庄园主,一天从商人的手中买下了一瓶古代沉船里打捞上来的美酒,喝完之后他全部的身心都陶醉于其中。
商人告诉他其实还有另外一瓶,但不知流落何方,庄园主经受不住美酒的诱惑,卖掉了庄园和所有的财产,浪迹天涯去寻找那另一瓶酒。
历经了千辛万苦,从年轻找到年老,最后终于找到了,再喝光了那瓶酒后,抱着酒瓶死去了....
在张彬看来庄园主是幸福的,最起码他没有留下遗憾,如果他有生之年也能再见到一次“球状闪电”,他也愿意死去。
张彬的学生没有让他失望,天网第一次实验失败后,陈博士说出了一个猜想,把防雷涂料涂在直升机上,说不准可以避免电弧的攻击。
这种特质涂料张彬曾经研究过,但陈博士并不想让他来,因为此时的他已经患上了癌症。
林云却立即联系了张彬,于是这位病入膏肓的老教授来了,在他的帮助下两架涂满防雷材料的直升机成功起飞了,。
当“天网”在空中划过的时候,他们终于再次见到了梦寐以求的“球状闪电”!
不过仅是见到,无法将其捕捉,但依旧值得庆祝!因为这是被人类激发的第一颗球状闪电!
张彬欣慰的说道:“我终于喝到那瓶酒,此生足矣.....”
......
“朝闻道,夕死可矣!”
贝斯利用蹩脚的汉语说道,这是他曾经访问华夏参观道馆时,一位白胡子老道士对他讲的,记得很清楚。
贝斯利现在觉得张彬这个角色,很像中的丁仪,想到丁仪,他急忙加快了速度。
.....
狂喜之后必然蕴含着悲剧,探索中意外发生了,球状闪电突然在直升机旁边爆炸,好在飞行员成功跳伞逃生。
研究陷入了绝境,“球状闪电”有着超自然的神秘,大家只是凡人,即便用超过常人的努力去探询到它了,却不可能越雷池半步,无法将其捕获,制作成为人类所用的雷电武器。
陈博士再一次想到了放弃,指挥官说,既然如此,我们该请超人了。
这个超人就是丁仪!
.....
此时的丁仪虽很年轻,却已经是着名的物理学家了,同时还是个哲学家,想法也与众不同。
出于好奇,他决定加入“球状闪电”项目,在经过几天的演算后,丁仪提出了一个疯狂的想法,他认为球状闪电其实肉眼也可以看到,只是它像个透明的气泡一样,不易发觉。
因此他想用超导线将未被激发的球状闪电导入电池,像电流一样储存起来,然后再进行研究和观察。
除了林云之外,所有人都认为这是在扯犊子,之前多少血淋淋的例子证明“它”不可触摸,这位请来的物理超人,竟然想做一个超导线的长杆去捅一个魔鬼。
这不是拿大家的生命开玩笑嘛!
只有林云相信,她认为既然常规的手段探索不行,试一下非常规的办法也未尝不可。
但基地负责人直接拒绝,就连不怕牺牲的飞行员,也不愿意为一个非常规的理论献出生命。
林云将电话打给了上层领导,她动用了自己的私人关系,强制推动这个疯狂的计划。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他们妥协了....
执行计划前,陈博士再次提醒,说验证这个假设是要冒生命危险的。
林云回道:与要得到的东西相比,这是值得的。
说完后,她跟随飞行员一起上了飞机....
......
“呵呵,越来越像叶文洁了啊!林云,怪不得丁仪在中给别人介绍时那么推崇你,说你是他第一个爱上的女人,如此性格的女生,令人恐惧且着迷啊!”
贝斯利感叹了句。
说实话林云的做法非常偏激,专横,但这是在常人眼里,放在贝斯利这种见惯了“场面”的人来说,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办成大事。
他特别认同林云的那句话,“与要得到的东西相比,这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