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愕然,他的脸上浮现出短暂的失神,但很快调节过来。
“很抱歉,犯下渎神之罪的罪人是无法接受洗礼的。”
“为什么不能?她被拐走的时候只有十三岁!我们一家都信奉光阴神,我没有见过比琳达更虔诚的女孩!她哪怕再饿也要做过祷告再吃饭,主教大人,你告诉我,这样的女孩不值得被神原谅吗?”
老妇人揪住弗朗西斯的长袍下摆,激动得面红耳赤。她并非存心惹是生非——她既没有反对教会的胆量,也没有辩驳主教的智慧。她只是想给枉死的女儿讨一个清白,想让她的灵魂干干净净地进入光阴神的神国,而不是背负着骂名堕入九层地狱。
“女士,请你放手。”亚当上前阻止老妇人的拉扯,余光瞥向弗朗西斯,看他如何应对。
“她或许曾经是无辜的,但当她选择与娼妓同流合污的时候,她的灵魂已被玷污。她本来可以有其他选择,逃跑、反抗或者殉道,但她只选择最轻松的罪恶之路。”弗朗西斯不动声色地整理着被老妇扯乱的长袍,一手指向亚当,“你看清楚,我身旁的这个男孩,也是被酒窖绑架,但他宁愿遭受毒药的折磨,也没有向娼妓们屈服!正因如此,他才能清清白白地站在这里!”
老妇呆住了。她僵硬地扭头看着亚当,似乎是不相信世间竟然存在一个与她女儿相对的活生生的反例。
亚当与弗朗西斯并肩站着。一个俊逸脱俗,一个正义凛然。一个美丽无辜,一个冷冽淡漠。玻璃花窗滤过的夕阳轻巧地落在他们的身上,竟也显出几分神性的光辉。
还在排队等待受洗的队伍中也冒出了嘁嘁喳喳的议论声:“明明是她女儿不自爱,她怎么好意思要求主教为她女儿做洗礼?”“她怎么能胡搅蛮缠扰乱仪式?”“我看她说不定是受刺激太大疯了吧,居然敢对主教无理。”“我要是有那么个女儿,早就断绝关系了!”“主教说得对,看看他身边的那个男孩,这就是她女儿的问题。”
也有一些同情的声音:“如果她女儿没被拐走,也许一切都不会发生。”“这可能就是命吧。”
但那些微小的同情声很快淹没在愈涨愈烈的指责声中。
老妇人环顾四周,无助地松开了手。她已了然自己的处境:在亚当和弗朗西斯的对比下,在周围如沸的议论声中,她的女儿琳达和她一起沦为了自取其辱的可笑丑角。一个是甘愿沉沦,咎由自取的娼妓;一个是蛮不讲理,试图为罪人开脱洗白的村妇。
她太傻了。早在行刑官踹她那一脚时她就该明白,教会认定的罪名,是不可能覆水重收的。
两位教士把这个不识趣的老妇拉走。她没有挣扎,任由教士们拖动自己的身体。她明白自己已经出了大丑,如果再做反抗,恐怕就要被教会降罪,累及其他家人。琳达已经死了,臭了,可她还有丈夫儿子,日子还要过下去。
被扔出教堂大门之前,她仍然愚蠢地朝弗朗西斯看了一眼。
弗朗西斯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留给她。就像这段无足轻重的插曲不曾发生过,主教大人继续将他的慷慨、慈悲和荣光分享给下一位受洗的教徒。
教会饲养的白鸽已经飞回了各自的鸽舍,乌鸦乘着即将来临的夜色划过教堂的天际。
直到最后一位教徒心满意足地带着潮湿的额头离去,洗礼才宣告结束。
弗朗西斯遣退了其他教士,只和亚当单独漫步回去。
“你是不是觉得我刚才太残忍了?”弗朗西斯突然发问。
亚当一时语塞。他拿不准弗朗西斯的心思。这是试探,抑或是真心发问?
“也许情感上确实有一点残忍,但我认为主教您没有做错。法理大于人情,我想罪犯各个都有苦衷,如果都因此赦免宽恕他们,那就没有公正可言了。”亚当斟酌片刻,谨慎地回答。
弗朗西斯欣慰地笑笑,将手搭在亚当的背上。“你是懂我的,我没看错人。规矩应凌驾于私情之上,就像神明凌驾于人类之上。从前的科罗拉城,贵族与教会勾结,欲望裹挟法规,才会产生酒窖那样的罪恶之地。我不会让第二个酒窖产生,也不会让今天这样的情形再发生。”
亚当思索着弗朗西斯的宣言,他承认弗朗西斯的话有正确之处,但他并不苟同。
他踌躇片刻,忽然向弗朗西斯提出要求:“主教大人,我也想接受洗礼。”
弗朗西斯些许吃惊,但立刻对亚当的要求心领神会。洗礼代表着洗心革面、脱胎换骨,亚当已经从孢子的遗毒中走出,他是打算借由洗礼的仪式,向过去那段日子正式告别。
于是他温柔地答应:“现在回教堂,正好。行完礼也花不了多久,回去应该还能赶上晚饭。”
孰料亚当牵住他的手,执着地望着他,坚定地说:“我想行浸水礼。”
弗朗西斯错愕,他没想到亚当的决心如此坚决。浸水礼是痛改前非之人才用的大礼,看来亚当真的很想摆脱酒窖的罪恶。
他不得不对这份决心做出回应:“好。”
重新折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