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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至欢是为了钱才和宋季在一起的。
他家里穷,穷到什么地步,两间屋子四个人挤,家里破破烂烂,墙壁上的石灰熏的发黑甚至脱落,用肮脏的纸糊着看上去更加不堪入目。
电器用了十来年都没有换,能坏到什么地步?家里的饭菜从来没有做熟过。就算熟了,要么是煮过头了,汤都是发黑的。
一家四口人,父母,还有一个妹妹。
他的爸爸是工地上的工人,每天累死累活,一个月却只能拿到两千不到的工资,有时候老板还会拖欠工资。到了年关讨薪,要么打不通老板电话,要么就是关机,工头也为难,他的工资也没有发。
他温柔美丽的妈妈,在敝衣粝食的生活下,她逐渐不堪重负。
而沈至欢,从小身体弱,病痛折磨,药罐子缠身。
他有时候会在陈破的胡同门口,看着明明离得不远的高楼大厦,灯红酒绿,那里商铺林立,车水马龙,人流络绎不绝,在这喧嚣红尘里,仿佛就像生活在云端。可望,而不可及。
他们胡同真的太旧了,也太老了,这里的人对生活没有了向往,他们宛如耄耋老人,残喘在这个世界上,躲在破烂的泥窝中,自怨自艾。
为了治疗沈至欢身上的病,他们家几乎花光了所有钱,看到父母绝望的神情,沈至欢自杀了。
不过他没有死成,他被救回来了。
妈妈在他醒来后,扇了他一巴掌,抱着他痛哭。
为什么会这样呢?沈至欢有些失望,觉得生活百无聊赖,毫无希望,或者还不如死亡。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沈至欢学习好,考上了全国最高等学府,b大。
也就是在这里,因缘巧合下,沈至欢认识了大明星宋季。
酒吧里DJ音乐震破天,五光十色的灯光不听旋转,气氛租的帅哥美女都特别嗨皮。
沈至欢就是在这里,勾引了宋季,没有用嘴,没有用手,更没有用屁眼,就是那样看着宋季,一双惑人的狐狸眸一瞬不瞬地望着他,带着耐人寻味地色情,与诱惑。
沈至欢长的很清纯,柔顺黑亮的短发,修剪的很整齐,刘海的造型是个心形,左耳带着红色的十字耳坠,红色的衬衫,里面打了个黑色的紧身T。
魅惑地灯光打在他脸上,宋季看到他红色的舌头吐出了一小截儿,桃红艳丽地目中带着促狭。
宋季带着口罩,黑色的鸭舌帽下隐隐有金色的流光溢彩,问他为什么注意到沈至欢,总之他就是注意到了。
他心里的猎奇感很好的被揪出来,日子过得索然无味,有时候加点奇异地佐料也不失为一种办法。瞒着经纪人出来泡吧,还是很有收获的嘛。
宋季穿过人流,走到沈至欢身前。
他穿着青色宽大的外套,在他身上格外有型,脸上带着黑色的口罩,头上酷酷的鸭舌帽。穿着黑色的露膝破洞裤,一双黑色的钉子靴,很潮流,也很酷。
他靠近沈至欢地耳边,隔着口罩,声音闷闷地,也很有磁性:“要不要跟我出去?”
沈至欢勾了勾红艳艳地性感地薄唇,他伸出骨感分明地双手,他的皮肤很白,挡着五色的光,黑暗中,仿佛在发光。他轻轻地揪着宋季外套,让自己靠近他,“你抱我出去。”他说话的时候,还微微有些喘气,配合着青涩甜软地男性嗓音,简直要人的命。
压低的帽沿下,宋季地瞳孔几不可见地紧缩,喉头干涩的上下滑动。很好,你引起了我很大的挑战。
宋季将他横抱起来,很轻,几乎感觉不到重量。
旁边的人并没有多注意他们,这样的事情,在酒吧发生的太多了,看顺眼就出去开房,接下来做什么不言而喻。
不过,沈至欢可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他的模样,将脸藏在宋季怀里,乖乖地勾着宋季的脖子。
就是这种完全信赖地感觉,仿佛打通了宋季的任督二脉,从脚底往上轻飘飘地。
两个人做着出租车去了酒店,用沈至欢的身份证开的房,宋季付的钱。
房号4408。
沈至欢先洗的澡,不过他身体弱,受不住水的热气,浴室氤氲的水汽使得空气沉闷,鼻腔里仿佛堵满了棉花,沈至欢扶着自己的心脏,跪在湿滑地地板上,淋浴的热水往下喷洒着。
就这一次机会,希望哮喘不要犯才好。
他之前特地去网吧特意上网查过,gay之间要怎么做,不过他只能做承受方,因为他体力不行,谁能相信,活了十八年,他连手枪都没打过。
只是,关于给自己灌肠,扩张的事情,他不会做。
沈至欢仰着头,任凭热水轻洒在自己的脸上,做gay好难啊。
外面的宋季表面放松,其实内心慌的一批,临到头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就不会做这种事啊!
谁能想到,他活了二十二岁,居然还是个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