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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劳资协议中的收获以及国际赛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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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展趋势,再加上李万那番话引起的动静,让联盟这帮老板很清楚,现在nba最需要的只有两个字:

    维稳!

    最关键的是大卫-斯特恩这次也倾向于让利球员,甚至最顽固的迈克尔-乔丹也在他一句“不行,你卖球队吧!”

    你别玩了!

    要说“篮球之神”无法无天惯了,偏偏在大卫-斯特恩面前,乖得跟个“三好学生”一样。

    其实他也清楚,山猫队的估值一年一涨,都是以亿为单位,而球队再亏,也不可能亏到亿元以上,这就跟拿钱养“不动产”是一个道理。

    眼下一看大卫-斯特恩生气了,他也只能闭嘴同意。

    当然,大卫-斯特恩能这么强势,跟老板之间意见不一,有很大的关系。

    只要大多数的老板支持他,他就可以像对待自家下属员工那样,对待剩下持反对意见的老板。

    但如果大部分老板都同意某件事情,就比如不同意保罗加盟湖人队,那么即便他再怎么坚持,但只要有操作空间,他也只能乖乖照做,不能推脱。

    四五个点说白了就是两三个亿,平摊到每只球队,也就1千万……

    这还争个锤子,让就让了吧!

    李万就这么顺利地结束了关于分成的会议,前后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当他走出会议室不到半个小时,官方也公布了最新讨论的劳资分成。

    当看到官方文件上写着球员薪资依旧占比高达55之时,整个联盟的球员都沸腾了,一个个发推特表示:

    “李万就是我的神!”

    包括凯文-杜兰特也发了这么一条推特。

    你问他真的愿意发吗?

    他肯定会用小号说:no!

    但这个时候,表达“李万是神”,是政治正确。他必须这么做!

    最艰难的部分结束,接下来一次劳资会议中,剩余部分也很快敲定,“李会长”亲眼看着“李万条款”诞生。

    跟原本的“罗斯条款”一样,“李万条款”的规定为:一名球员在执行完他的新秀合同后,在签订职业生涯第二份合同时可得到一份占全队工资帽30的顶薪合同。

    而原本新秀在执行完新秀合同后,至多可以获得一份占全队工资帽25的顶薪合同。

    别看只是5,可李万的起薪却可以拿到1740万!

    比原本多了大概3百万左右……

    另外值得一说的是,原本2011年的劳资协议规定“鸟权”的六年涨幅在105,而新版本却只有75。

    其他年限也从8变成了45……

    这些都是基于分成占比的改变,而发生的改变。

    这个版本的球员薪资占比没有下滑那么多,以至于这部分的改变也没有出现。

    这就意味着,李万在触发了“李万条款”的情况下,每一年的涨幅依旧在8!

    这么一来,即便李万只签下一份“3加1”的合同,合同总薪资也能高达7850万!

    相比原本的5年8600万,只差了750万,差不多就是夸梅-布朗一年的合同大小……

    可见“李万条款”的霸道!

    不过,条件也要比原本更苛刻一些。

    原本的“罗斯条款”要求在新秀合同前四年当选过vp,或两次在全明星赛中入选首发阵容,或两次入选年度最佳阵容。

    只要满足任意一个条件就行了。

    而现在,则需要符合任意两个条件才行。

    这就使得原本享受“罗斯条款”第一人凯文-杜兰特,无法触发“李万条款”。就差了一点点,目前他两次入选年度最佳阵容,也当过一次首发全明星了,但凡再多一次全明星首发的经历,他就依旧可以符合这个条款……

    知道这个消息后,凯文-杜兰特更加玩命地训练自己。

    企图通过过度劳累,让自己忘记这个事情!

    效果还是有一点的,疯狂训练了两个小时后,凯文-杜兰特嘴里不断念叨着:“我才不要沾这家伙的光,李万条款就让他一个人触发好了,反正1450万跟1740万也没差多少嘛!”

    “再说了,他四年8千万,我五年……8千多万呢!不就多一年吗?有什么区别啊?”

    只是,说是这么说,眼眶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沁满了泪水。

    特别是看到推特上一些网友给他发的私信:

    “凯文凯文,你跟李万都是07届新人,今年夏天签新合同,怎么你5年8千多万,他4年也快8千多万了啊?”

    “这不欺负老实人嘛!”

    “凯文,我都替你生气!”

    ……

    尤其是看到斯嘉丽给李万相关新闻点赞后,他再也忍不住,眼泪水“哗啦啦”地流了下来。

    他,好酸啊!

    随着“李万条款”公布,联盟这场一个星期前还闹得挺凶的劳资协议就这么圆满结束了。

    李万成为了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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