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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这是一只不简单的火麒麟(五千字大章,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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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我负累你太多了……整个慕龙镇的人都在嘲笑你,你犯不着再继续为我这个废人受苦了……只要我走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应雄沉声道:“不,你错了!如果真要我不再被人齿冷,唯一的办法……就是你我一起走!”



    “什么?”英名吃惊道,“这怎么行?这样我岂不是误你一生?”



    “一起走,我才会安心!我已有准备,英雄双剑也带上了。自从……我知道了某个秘密之后,我亦不想留在慕府了!你我一起走,离开这里,重新生活!”应雄扬了扬手中的两把英雄剑道。



    英名眼眶湿润了,终于重重的点头。



    应雄扶着英名,正准备走,却看到一道纤纤身影负着二胡,正定定的看着他们。



    小瑜!



    “英名表哥,你的二胡,在这儿呢!你们两个,休想丢下我,我们三个一起走!”小瑜目光坚定道。



    ……



    一晃便是数月。



    一岁将尽之时,一个不知名的小村,一座不到两丈见方的石屋,便是应雄三人的新家。



    屋里屋外,到处放着木质的英雄剑……



    中间用木板做了隔断,应雄兄弟俩抵足而眠,小瑜居于一板之隔。



    随身携带的金银用尽之后,生活,就成了三人必须面对的难题!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尤其英名身体虚弱多病,时常需要延医用药……



    为生活所迫,应雄开始上街卖艺,上山打猎,以此赚取一些生活用度。



    后来,小瑜也随着应雄卖艺的时候唱小曲……



    英名不甘当蛀虫,便开始拉胡琴,甚至越发的精通入神,恍若有说不完的衷情,道不完的故事,一下子便在周围十里八乡出名了……



    就这样,直到……某一日听到“秋娘”和“韦英雄”这两个名字的时候,三人这平静的生活……



    被打破了!



    ……



    凌云窟。



    身在洞窟中,乃不知岁月如梭。



    古有对牛弹琴,今有教火麒麟写字!



    这就离谱……



    然而此时,一只浑身火焰的麒麟正肃穆认真的挥动着前爪,一脸虔诚的于壁上写字。



    很快,洞窟墙壁上挠出了两个歪歪扭扭的大字。



    一个是“牛”,一个是“逼”!



    郝健兴奋的大叫一声:



    “小水,奈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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