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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Take me to chu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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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当追寻着两人的脚步进城。兜兜转转,他来到了修道院。透过修道院的玻璃窗,他看到了一个少年版的罗耶尔——不,现在应该叫丹。

    丹并不在意。

    或许是出于年岁渐长而想要后代的人伦之情,或许是出于遗弃孩子而长年积累的愧疚,格列高利找回了这个本不该找回的私生子。

    他走在男人的影子里,怯懦地问:“先生,您怎么称呼?”

    “如诸位所见,丹在神术测验中表现出远超常人的信仰与决心,成为五十年间第一个能够施展高阶神术的毕业生。作为嘉奖,他

    按理说,主教应该保持终身的纯洁来侍奉神明。丹无疑是格列高利的污点,他一辈子都不该与格列高利相认,也不可能享受到分毫的父子之情。

    书页迅速吸干了铃兰新鲜的汁液,它将在一条条墨水书写的清规戒律间干燥永生。

    亚当继续跟上弗朗西斯,走入他的下一段记忆。

    修道院的毕业典礼上,丹昂首站在演讲台上,接受此时已成为教皇的格列高利亲自授予的红绶带。

    他把《光阴神教典》合在胸前,反复向光阴神诉祷着他的崇敬与坚持。信仰帮助他度过单调寂寞的修道院生活,他也将修行视为自己终身的目标。

    “生命都是短暂而脆弱的,即便养在水中,也不过多活几日。只有在信仰中,它才会得到永恒。”

    今天是修道院学生集体为亡者祈福的日子。他们来到了明都城外最大的公墓,这里埋葬着许许多多有名的、无名的亡者。

    丹坐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再次翻开《光阴神教典》,熟读着关于忍耐与节制的教诲。他的指尖在墨水印刷的祷言上微微发烫,就像与之产生了心有灵犀的共鸣。

    这里东倒西歪地插着许多杂乱的墓碑,大部分都没有名字。墓碑的主人是流浪汉、罪犯、妓女、乞丐,他们挣扎着过完一生,然后潦草地被埋葬。

    丹不想被人发现异状,于是掐下那棵铃兰,向嬷嬷展示:“我找到了一朵很漂亮的花。”

    嬷嬷忍不住好奇:“夹在书里它很快就会干死了,为什么不拿回去用水养着?”

    M是玛丽的开头,也是妈妈的开头。

    “丹,你怎么还不走?”

    男人转身就走,罗耶尔站在原地。他回头看着母亲,直到看到有人来把母亲的尸身抬走,才抹了一把眼泪,踏着风雪,慌忙跟上男人的脚步。

    丹行走其中,细细地寻找着。有不少坟头上都长满了杂草,坟堆连成一片,墓主们像住在生前拥挤的廉租房里一样,在土地下亲亲热热地做了邻居。

    随行的嬷嬷找来了,她催促着这个落单的少年。

    他拥有高贵的血脉和低贱的出身。他异于常人的敏锐让他发现了自己和格列高利主教的相同之处。尽管主教刻意抹去了他们之间的关联,丹还是推算出他们之间的关系——

    亚当推开修道院教室的门,眼前却骤然出现一片坟地。

    小罗耶尔愕然,以至于忘了疼痛。男人的话给了他希望。他紧张地问:“去哪里?”

    他的目光被一个坟头吸引。坟头上,静静地盛开着一束铃兰。白色的铃铛般的花朵在风中轻摇,摇出一阵细碎的香气。

    和他从小遭受的恶意相比,修道院同学的恶作剧简直说得上天真,至多也不过是往他的汤里放条虫子、在他的桌子上写下侮辱的话。而那些侮辱的话,和他听过的穷人之间的谩骂相比,也堪称文雅,翻来覆去也不过是“孤儿”、“野狗”之类的词语。

    他蹲下身,擦去木制墓碑上的灰尘。墓碑腐朽得严重,但还能看清上面刻着的唯一的一个字母,M。

    不知为何,丹坚信这个坟墓就是他母亲的坟墓,虽然玛丽是明都最常用的女子名。

    他自认是神的孩子。光阴神的教诲于他,已成了人生的信条;他的家,就存在于光阴神的神国。

    他是格列高利见不得人的私生子。

    “修道院。记住,从此以后你不是妓女的儿子,是我在城外收养的孤儿。你也不叫罗耶尔,叫丹。”

   “站起来!”他命令道,“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跟我走,我会派人埋葬这个妓女;或者和你的好妈妈在这里继续等人发善心,直到你也一起冻死。”

    他于情感上的确是个孤儿,但他并不孤单。

    他记得这种花的另一个名字——“圣母之泪”。

    “我姓格列高利,你应该和明都的所有人一样,称呼我为——主教大人。”

    贵族家的孩童通常十岁之前就会进入修道院学习,而丹既不是贵族,入学年龄也超过同学,自然受到了同学的排挤与嘲笑。

    丹从胸口取出一直随身携带的《光阴神教典》,打开其中的一页,将那朵小而白的铃兰仔细夹在书中。

    “好了,别贪玩,快走吧。”

    祈福仪式结束后,丹在坟地间走走停停。他越过那些装饰华丽有头有脸的墓碑,朝后方一堆孤寂荒凉的坟冢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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