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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再见化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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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笑着。

    “这位公子,你还是把荷包还给伯焉公子吧。”

    绣花娘想走过来开解王禅,同时也怕王禅吃亏。

    可刚走两步就被一个家奴猛地一推,身子向后跌去,幸得赵伯一扶,这才没有摔倒。

    赵伯看了看绣花娘,示意绣花娘不用管。

    “我家公子的名号是你这种下等人叫的,你也配。小子你听好了,我家公子就是吴国太宰伯否的大公子,快把荷包还来,免得你受皮肉之苦。”

    家奴一脸奴像,对着王禅却一点没有好脸色。

    可王禅一听,心里也有数了,伯否是吴国权臣,身居高位,深得吴王重用,比之伍子胥还胜一筹。

    “你们这几个饭桶,平时我是如何养你们的,人家把你们骂成狗了,竟然还不自知,还不给我打,若是拿不回来,我看不打断你们的狗腿。”

    王禅嘿嘿一笑,看来这个伯焉也不傻,竟然还听得出来,可说到最后,还是承认自己的家奴是狗,也就承认刚才王禅所说这些只是“土狗”,而他却是土狗的主人。

    街上围观了不少人,此时一听,也是扑通笑成一团。

    几个家奴一看,失了面子,一个个开始抹?提腕准备教训王禅这个不识数的外乡蛮夷。

    王禅一看,并不动,依然站得挺拔。

    几个家奴同时向王禅扑来,有如恶犬。

    王禅却只在原地动了动脚,人却依势绕过几个家奴,而这几个家奴虽然气势汹汹,可连王禅的衣角都未能碰一下。

    四个护卫一看,知道王禅有两下子,就想着冲进来刺王禅。

    围观之人此时也都纷纷后退,不敢再凑热闹了。

    此时一声厉斥却传入王禅的耳中,十分轻脆,而且带着一股少有的侠气。

    “伯焉住手,你又在这里仗势欺人,这里可是吴郡,不是你伯家的。”

    话语刚落,只见一个身着黄衣姑娘,就从围观人的头顶飞了过来,手中握着一把铁剑,如同一个穿花的蝴蝶,三招二式,连剑都未拔出,就把四个家奴,四个护卫打到在地,一个个叫哭着,看着伯焉。

    刚才狗占人势,此时被打了,当然只能求救于主人,可一看来人,却都不敢再哼半句。

    王禅一看,眼前一亮。

    这个姑娘黄衣紫裙,肤白如脂,鹅蛋脸形,十分红润。两条柳眉此时轻轻上挑,飘逸灵动,一双大眼睛,含情似水。青葱一般的鼻翼,十分调皮。一张樱桃小嘴,丹朱红唇,似怒似慎。玉颈凝香,长发似瀑,两腮微红,飞着两棵雀斑,耳边尚有一些茸毛细发,样子十分可爱,却又不失侠女风范。

    “蝶儿,你来了,你们这些狗腿子,还不快给我让开,挡着我道了。”

    伯焉踢开两个家奴,朝黄衣姑娘奔去,手中拿着另一个荷包,脸上带着献媚的笑。

    王禅一看,有些失望,这位姑娘看样子也是吴国权贵之女,并不像虎踞镇的化蝶,是穷苦之家的孩子。

    而且她手中拿的不是迎月剑,却是一把铁剑,虽然没有拔出,可却已在王禅心里打上了一个失望的烙印。

    “去去去,我跟你谁是谁呀,你是太宰伯爷爷的儿子,而我的爷爷是伍大夫,两家互不来往,你别跟我套什么近乎。”

    黄衣姑娘轻言细语,不理伯焉,身后马上跟过来两个丫头,两个护卫。

    王禅一听,又开始来了兴趣。

    刚才是因为认为有此奇缘,会在街上碰到他的小伙伴化蝶,可看起来并不像。

    而现在知道此位姑娘竟然是吴国大夫伍子胥的孙女,而伯焉又是吴国太宰的孙子,如此两个权贵之家的子嗣,到让王禅同时遇见,还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

    可王禅并不急着与她搭话,因为这不符和他楚国灵童的身份。

    “蝶儿,这是我着绣花娘绣的鸳鸯荷包,送你一个,你看这鸳鸯多像一对鸭子呀!”

    伯焉说完,王禅差点笑了起来,而黄衣姑娘则通红着脸瞪了伯焉一眼,回转过来。

    黄衣姑娘并不接伯焉的荷包,也不理伯焉,而是注目着王禅。

    两人相距不足三尺,也看得十分清楚。

    黄衣姑娘比王禅稍矮一头,典型的江南美女,身材若露水的小荷,还尚有些羞涩,可却也算玲珑有致。

    年纪大概也和王禅差不了多少。

    黄衣姑娘一看王禅,一副青头公子的模样,衣着也相对权贵之家要寒酸了些,虽然人长得还不算丑,粗眉大眼,囧囧有神,但却让她有些失望。

    黄衣姑娘脸上虽有失望之色,却依然十分关切的看着王禅问道:“这位公子,你没事吧?”

    “有劳姑娘关心,在下楚国王诩,初来吴国,却并没有事,刚才也是小生在看这荷包上的鸳鸯,不知这竟然是送给姑娘的,在下这就奉还,有失礼仪,还请姑娘见谅。”

    王禅不说真名,自然是想着其它鬼主意了,而且他的“诩”字本身就有夸夸其谈之意,或都说假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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