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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五章 跨越时空的清账!(8.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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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围最少有六个地方响起了‘我在这儿’的回复。

    生死危机时曹操可能装路人,有援兵时路人也可能装曹操。

    “救命啊——”

    其实他原先购买的是一款400多块钱的哥特式颈甲,就是可以从你咪咪保护到脖子下巴的那种。

    就这样。

    “汤姆逊先生,威尔,你们还在吗?”

    同时由于担心为弓弩提供标靶,徐云也一直不敢拿着手电筒照,只能靠着周遭的火光勉强进行辨析。

    随后徐云将护心镜固定在了胸口,拉紧风衣,拎着长剑便窜出了车厢。

    要知道。

    接着趁着对方抱腹哀嚎之际。

    “不好,汤姆逊和威尔!”

    《来夫剑诀》第一式,琼楼抛绣球!

    徐云沉吟片刻,翻出自己的包裹,从中抽出了在科大锻造的那柄剑。

    随后他叹了口气,冒着身子继续搜索了起来。

    而且根据营地方面的安排,帐篷和马车停驻的是两块区域,相隔足足接近百米!

    虽然在离开副本前王禀依旧可以轻松的单手虐他。

    不过这种武器因为带有弧度,而且是单刃武器,所以在汉语语境中才被翻译成了刀。

    徐云双腿一前一后,步子微屈,将重心压的很低,做出迎击的架势。

    反正他的手筋已经被挑断,右手今后使不上力,只能勉强搬着不重的物件。

    “住手,日更三万来也!”

    危险,危险!

    因此纵使被英格兰方面赎回,他也没有任何机会能去华夏大地为非作歹。

如1967年9月11日的那次冲突。

    或许是因为视线昏暗的缘故吧。

    徐云:“......”

    事实证明。

    待此人失去战力后。

    毕竟他是来自21世纪的人,对于杀人这种事情多少有些抵触。

    下一秒。

    因此寻人效率方面无疑要低了许多。

    他们住的可是布料制成的帐篷啊......

    徐云依靠着武器和《来夫剑诀》的优势一路闪躲,很快便穿越到了帐篷驻扎地附近。

    军士扑杀的动作也随之一滞。

    锵——

    不过很快。

    加上对方杀的也不是自己的同胞,所以审判他的事还是交给苏格兰人就好了。

    徐云的心境还没冷漠到见死不救的地步,见状连忙一个闪步,朝此人冲去:

    邓弗里斯镇现如今算是苏英的公共区域,绝对的边境敏感点。

    在北宋副本里徐云可是练了足足一年多的《来夫剑诀》,身边还有一个王禀这种北宋武力天花板级的大老陪练。

    徐云便一个箭步窜到对方身前,用剑柄朝他肚子来了个勐击。

    徐云又听了几秒钟外部的呼喊声,忽然眉头一皱:

    汤姆逊是这次任务的主要人物,威尔虽然是个路人,但在过去的两天时间里,徐云已经把这个憨厚老实的大男孩当做了朋友。

    兔子们以六伤一死的代价嘎掉了阿三607人,属于典型的没事讨打.....

    接着又翻出了一口护心镜——这玩意儿是他在得知副本是15世纪后从淘宝上买来的装备。

    但在进入副本前考虑到这个时间点火器已经诞生,加上护甲又重又沉,多半不会派上啥大用。

    想到这里。

    虽然不清楚英格兰军队为啥要攻打这里,但这种潜规则还是必然要遵守的。

    但王禀同期也承认,徐云的功夫在江湖里混出点名头还是不难的。

    “刀枪弩箭......”

    不过另一方

    接着不等对方有所反应。

    徐云便重新拿起钢剑,赶向了帐篷区域。

    锵——

    毕竟《来夫剑诀》本就是个速成法门,秦凤路那种物质条件较差的地方都能培养出不少女中豪杰,更别提徐云这种物资条件丰富的穿越者了。

    他又用从王禀那边学来的手法将对方的两只胳膊给卸成了脱臼状态,挑断了他的一根手筋。

    徐云再次招架住一次攻击,抹了把前额血水与汗水的混合物,朝周围高声喊道:

    徐云的出现令军士有些意外,微微愣了两秒钟。

    哥特式军刀,全名其实叫做英国哥特式笼手步兵剑。

    他便将护心镜单独拆卸带了过来。

    如果早知道会遇到这种冷兵器交战,他或许就会把整件颈甲带过来了。

    一抹火星飞溅,这把哥特式军刀应声而断。

    随后找准机会,双手将剑向右随意一拉。

    他便更加暴虐的朝徐云冲了过来,一刀重重批下。

    总而言之。

    结果徐云刚一冒头,便看到身侧有一位手持哥特式军刀的军士,正嚎叫的朝一位商人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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